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3

3.概要:I.有

第一部分 神 

3.概要:

I.有一位神

II.这一位神是存在本身,也就是耶和华

III.这神自己来自永恒,因此是永恒本身

IV.神因是存在本身,来自永恒,故是宇宙的创造者

V.这独一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VI.祂出于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创造了宇宙,或也可说,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创造了宇宙

VII.祂创造宇宙的目的是一个来自人类的天使天堂

VIII.以及因此祂的爱和智慧与世人和天使的交流和结合,并由此而来祝福和幸福,直到永远

IX.这个目的就在永恒的神创造者里面,并永远在祂里面;因此,被造宇宙由祂来保存

X.神通过祂的神性发出而成为全能、全在和全知(《揭秘启示录》31节)

婚姻之爱 #347

347.⑿一夫多妻者

347.⑿一夫多妻者只要仍是一夫多妻者,就无法变得属灵。变得属灵就是从属世层被提升至属灵层,也就是从尘世的光与热被提升至天堂的光与热。未被如此提升的人并不了解这一过程。然而,尚未被提升的属世人只感觉他已经被提升了。原因在于,他能和属灵人一样,将其理解力提升至天堂之光,以属灵的方式思考、谈论,好像他真是属灵的。但是,若他的意愿没有同时达到相同高度,他依旧没有被提升;因为他无法停在那个高度,而是短时间后又回到他的意愿中,在那里坚定立场。我所说的意愿也是指爱,因为意愿是爱的接受者;事实上,凡人所爱的,他都会意愿。从这些话明显可知,只要一夫多妻者仍是一夫多妻者,或也可说,只要属世人仍是属世的,他就无法变得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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