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一部分 神
3.概要:
I.有一位神
II.这一位神是存在本身,也就是耶和华
III.这神自己来自永恒,因此是永恒本身
IV.神因是存在本身,来自永恒,故是宇宙的创造者
V.这独一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VI.祂出于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创造了宇宙,或也可说,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创造了宇宙
VII.祂创造宇宙的目的是一个来自人类的天使天堂
VIII.以及因此祂的爱和智慧与世人和天使的交流和结合,并由此而来祝福和幸福,直到永远
IX.这个目的就在永恒的神创造者里面,并永远在祂里面;因此,被造宇宙由祂来保存
X.神通过祂的神性发出而成为全能、全在和全知(《揭秘启示录》31节)
311.⒂这就是婚姻之爱从最初之热发展到最初之火的正确秩序和程序。之所以说“从最初之热到最初之火”,是因为生命之热就是爱,婚姻之热或爱会逐渐增长,直到最后可以说爆发为火焰或火炬。之所以说“到最初之火”,是因为我们指的是当这爱燃烧时,婚礼后的最初状态。前几节描述了随着婚姻持续,婚姻之爱在其最初之火后是何情形。这一部分的深入研究则解释了它从起点到这最初目标的秩序。
一切秩序皆从最初状态发展到最终状态,最终状态变成下一个秩序的开始阶段;并且居间秩序的一切事物就是在先秩序的最终阶段和在后秩序的最初阶段;目的就这样通过原因不断发展到结果。这一切从世上的可知可见之物足以向理性充分证实和说明。不过,由于此处讨论的主题只有一个,即:婚姻之爱从它的起点发展到它的目标所遵循的秩序,故这些问题可以忽略过去。对此,我们只说明以下几点:这爱从最初之热发展到最初之火所遵循的秩序性质如何,它在其随后发展中所固有的性质通常就如何。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它会照其最初之热的样子发展。如果这热是贞洁的,它的贞洁会随着它的发展得以强化;如果这热是不贞洁的,它的不贞洁也会随着它的发展增长,直到它丧失自订婚时外在而非内在所拥有的一切贞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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