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3

3.概要:I.有

第一部分 神 

3.概要:

I.有一位神

II.这一位神是存在本身,也就是耶和华

III.这神自己来自永恒,因此是永恒本身

IV.神因是存在本身,来自永恒,故是宇宙的创造者

V.这独一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VI.祂出于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创造了宇宙,或也可说,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创造了宇宙

VII.祂创造宇宙的目的是一个来自人类的天使天堂

VIII.以及因此祂的爱和智慧与世人和天使的交流和结合,并由此而来祝福和幸福,直到永远

IX.这个目的就在永恒的神创造者里面,并永远在祂里面;因此,被造宇宙由祂来保存

X.神通过祂的神性发出而成为全能、全在和全知(《揭秘启示录》31节)

婚姻之爱 #215

215.⑸那些享有真

215.⑸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不断想成为一个人;而那些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则想成为两个人。婚姻之爱本质上无非是两个人合而为一的意愿,也就是说,是他们两个生命合为一个生命的意愿。这意愿就是婚姻之爱的不懈努力,而这爱的一切结果皆从这努力流出。努力是活动的本质,对人来说,意愿就是活的努力。这一点已被哲学家们的研究所证实,并且对那些运用洞察力研究问题的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由此可知,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不断做出这种努力,也就是想要成为一个人。那些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则恰好相反,他们自己十分清楚这一点。其灵魂和心智的分离使他们不断想成为两个人,所以他们并不明白主说这句话的意思,即:“他们不再是两个,乃是一体的了”(马太福音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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