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3

3.概要:I.有

第一部分 神 

3.概要:

I.有一位神

II.这一位神是存在本身,也就是耶和华

III.这神自己来自永恒,因此是永恒本身

IV.神因是存在本身,来自永恒,故是宇宙的创造者

V.这独一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VI.祂出于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创造了宇宙,或也可说,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创造了宇宙

VII.祂创造宇宙的目的是一个来自人类的天使天堂

VIII.以及因此祂的爱和智慧与世人和天使的交流和结合,并由此而来祝福和幸福,直到永远

IX.这个目的就在永恒的神创造者里面,并永远在祂里面;因此,被造宇宙由祂来保存

X.神通过祂的神性发出而成为全能、全在和全知(《揭秘启示录》31节)

揭秘启示录 #616

616.“我听见竖琴

616.“我听见竖琴师用竖琴弹奏的声音”表示低层天堂的属灵天使出于内心的喜乐对主的称谢。“用竖琴弹奏”表示出于属灵真理称谢主(参看AR 276节);由此可知,这是源于内心的喜乐;因此,“竖琴师”表示属灵天使。他们之所以是低层天堂的天使,是因为经由高层天堂而来的主的声音听起来就像“众水或多水的声音”和“大雷的声音”(AR 614—615节)。之所以听见“竖琴师用竖琴弹奏的声音”,是因为从低层天堂降下来的声音或言语有时听上去就像竖琴的声音;不是他们在用竖琴弹奏,而是因为出于内心的喜乐称谢主的声音在下面听上去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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