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29

29.⑴耶和华神亲自

第六章 耶和华神通过降世拿走了这个彻底的诅咒,并由此救赎了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

29.⑴耶和华神亲自降世,将世人和天使从地狱的攻击和暴力,因而从诅咒中解救出来。

⑵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实现这一切;祂征服地狱,并将它纳入秩序,把它置于祂的控制之下。

⑶这次审判之后,祂还创造,也就是形成一个新天堂,并通过这个新天堂创造,也就是形成一个新教会。

⑷耶和华神通过这些行为使自己具有拯救所有相信祂并遵守祂的诫命之人的能力。

⑸因此,祂救赎了整个世界上的所有人和整个天堂里的所有人。

⑹这就是祂吩咐要在全世界所传的福音。

⑺这对那些悔改的人来说是福音,但对那些故意违反祂诫命的人来说不是福音。

诠释启示录 #213

213.“知道我已经

213.“知道我已经爱你了”表示由此而来的知识,即主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这从“知道”和“爱”的含义清楚可知:“知道”是指知识;“爱”当论及主时,是指祂同在。它表示祂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因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参看AE 203节);主存在于人的情感或爱中,因而存在于他灵的生命中,因为正是爱或情感构成他灵的生命;因此,主存在于仁爱中,因为仁爱就是情感本身,或人的属灵之爱;由于主与人同在于仁爱中,所以祂明显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无仁之信不是属灵的,因而不从内在在人里面,亦不构成他的生命,而是在他之外,在记忆中,在由此而来的某种属世思维中。“被爱”当论及主时,表示祂同在,因为爱会带来结合和由此而来的同在;对那爱的人来说,主会进入,教导并引领他,使他也能爱祂,也就是遵行祂的诫命和戒律,因为这就是爱主。主与祂所爱的人同在,遵行祂诫命和戒律的人就是爱祂的,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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