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29

29.⑴耶和华神亲自

第六章 耶和华神通过降世拿走了这个彻底的诅咒,并由此救赎了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

29.⑴耶和华神亲自降世,将世人和天使从地狱的攻击和暴力,因而从诅咒中解救出来。

⑵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实现这一切;祂征服地狱,并将它纳入秩序,把它置于祂的控制之下。

⑶这次审判之后,祂还创造,也就是形成一个新天堂,并通过这个新天堂创造,也就是形成一个新教会。

⑷耶和华神通过这些行为使自己具有拯救所有相信祂并遵守祂的诫命之人的能力。

⑸因此,祂救赎了整个世界上的所有人和整个天堂里的所有人。

⑹这就是祂吩咐要在全世界所传的福音。

⑺这对那些悔改的人来说是福音,但对那些故意违反祂诫命的人来说不是福音。

诠释启示录 #135

135.“你还坚守我

135.“你还坚守我的名”表示对主人身中的神性,以及对祂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的承认。这从前面关于耶和华、主和耶稣基督之名的含义的说明(AE 102节)清楚可知。在圣言中,主的“名”主要表示对祂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因为爱和信的一切事物都由此而来。事实上,爱之神性良善和信之神性真理唯独从主发出;这些事物无法流入人,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也想到祂的神性;祂的神性不是与人身分离,而是在这人身里面(可参看AE 10, 26, 49, 52, 77, 97, 113—114节)。凭灵界的所有经历,我可以断言,没有人处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我还可以断言,没有人是属灵的,或是一位天使,除非他在世上就一直处于这种想法和由此而来的承认。人必须以他的信和爱与神性结合才能得救;一切结合都是与主的结合;只与祂的人身结合,同时不与祂的神性结合,不是结合;因为拯救人的,是神性,而不是与神性分离的人身。主的人身是神性(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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