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章 在教会终结时,一个彻底的诅咒威胁着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
28.⑴每个人都处于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中,因此处于注视或转向天堂或地狱的自由。
⑵每个人死后首先进入这种平衡,因而进入类似于他在世上所处的生活状态。
⑶那些在世上注视并转向天堂或地狱的人死后同样如此注视和转向。
⑷在教会终结时,就是当邪恶的权势胜过良善的权势时,这种平衡就被离世的大量恶人所膨胀和填满。
⑸结果,这种平衡越来越向天堂提升,并照着它的接近而侵扰那里的天使。
⑹所有处于这种上升平衡中的人内层都是地狱的,外层是道德的。
⑺这些人因具有这种性质,故不断努力摧毁在他们之上的天堂,还利用源于地狱的狡猾手段如此行;就其内层而言,他们与地狱构成一体。
⑻这就是为何在教会终结时,毁灭、因而诅咒甚至威胁天上的天使。
⑼除非那时施行审判,否则地上没有人能得救,天上的任何天使也不能继续处于安全的状态。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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