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章 在教会终结时,一个彻底的诅咒威胁着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
28.⑴每个人都处于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中,因此处于注视或转向天堂或地狱的自由。
⑵每个人死后首先进入这种平衡,因而进入类似于他在世上所处的生活状态。
⑶那些在世上注视并转向天堂或地狱的人死后同样如此注视和转向。
⑷在教会终结时,就是当邪恶的权势胜过良善的权势时,这种平衡就被离世的大量恶人所膨胀和填满。
⑸结果,这种平衡越来越向天堂提升,并照着它的接近而侵扰那里的天使。
⑹所有处于这种上升平衡中的人内层都是地狱的,外层是道德的。
⑺这些人因具有这种性质,故不断努力摧毁在他们之上的天堂,还利用源于地狱的狡猾手段如此行;就其内层而言,他们与地狱构成一体。
⑻这就是为何在教会终结时,毁灭、因而诅咒甚至威胁天上的天使。
⑼除非那时施行审判,否则地上没有人能得救,天上的任何天使也不能继续处于安全的状态。
531.⑹婚姻之爱同样如此。有些婚姻看似缺乏婚姻之爱,其实这爱是存在的;而有些婚姻看似拥有婚姻之爱,其实这爱并不存在。这两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部分能从真正的婚姻之爱(参看57-73节)、冷淡和分离的因素(参看234-260节)、婚姻中的表面爱情和友谊的因素(参看271-292节)等章节的论述获知。但外在表象给不出关于报应的任何结论。唯一给出结论的事实就是居于人的意愿,并得以保存的婚姻原则,无论他的婚姻状态如何。这婚姻原则就像衡量婚姻之爱的一杆秤。因为一夫一妻的婚姻是人类生命的瑰宝和基督教的宝库,如前所述(457—458节)。既然如此,那么这爱有可能存在于一方配偶里面,同时却不存在于另一方配偶里面;它有可能隐藏得太深,以致此人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它;它也有可能随着人在世生命的行进而被植入。原因在于,这爱紧紧跟随宗教的步伐,并且宗教因是主与教会的婚姻,故是这爱的起点和注入。因此,死后,婚姻之爱照各人的属灵理性生命而报应各人。此外,凡享有婚姻之爱的报应之人离世后,都会在天堂拥有为他预备好的婚姻,无论他在世时拥有什么样的婚姻。由此得出以下结论:不要看婚姻或淫乱的表象,由此论断某个人是否拥有婚姻之爱。因此,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马太福音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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