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章 在教会终结时,一个彻底的诅咒威胁着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
28.⑴每个人都处于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中,因此处于注视或转向天堂或地狱的自由。
⑵每个人死后首先进入这种平衡,因而进入类似于他在世上所处的生活状态。
⑶那些在世上注视并转向天堂或地狱的人死后同样如此注视和转向。
⑷在教会终结时,就是当邪恶的权势胜过良善的权势时,这种平衡就被离世的大量恶人所膨胀和填满。
⑸结果,这种平衡越来越向天堂提升,并照着它的接近而侵扰那里的天使。
⑹所有处于这种上升平衡中的人内层都是地狱的,外层是道德的。
⑺这些人因具有这种性质,故不断努力摧毁在他们之上的天堂,还利用源于地狱的狡猾手段如此行;就其内层而言,他们与地狱构成一体。
⑻这就是为何在教会终结时,毁灭、因而诅咒甚至威胁天上的天使。
⑼除非那时施行审判,否则地上没有人能得救,天上的任何天使也不能继续处于安全的状态。
458.“还是去拜鬼魔”表因此他们陷入其欲望的邪恶,并与地狱里的同类合而为一。“鬼魔”或“魔鬼”表示源自尘世之爱的邪恶欲望;原因在于,在地狱中,陷入这些欲望的人被称作“魔鬼”;陷入这些欲望的世人死后也会变成魔鬼。魔鬼与这些世人也有一个结合;因为就其情感而言,每个世人都与灵人结合,以致他们合而为一;由此明显可知,“拜鬼魔”是指由于对它们的爱而满足这些欲望。因此,人若将“唯信”奉为宗教信仰之首,或奉为他的偶像,就会留在恶中,因为他没有在自己身上查出任何他称之为罪的恶,因而并不渴望通过悔改除去它;由于每种恶都由欲望构成,无非是成捆的欲望,故可知,凡不查找自己身上的任何恶,并避之如反对神的罪(这只能通过悔改才能实现)的人,死后都会变成魔鬼。
在以下经文,“鬼魔”(或魔鬼、鬼怪)无非表示这类欲望:
他们献祭给鬼魔、并不是真神。(申命记32:17)
以色列人不可再献祭给他们行邪淫所随从的鬼魔。(利未记17:7;诗篇106:37)
旷野的走兽(Ziim)要和豺狼(Ijim)相遇,林中的鬼怪(demon of the woods)要与伴偶互应。(以赛亚书34:14)
野兽(Ziim)要躺卧在那里,咆哮的兽(Ochim)满了房屋,猫头鹰的女儿(daughters of the owl)住在那里,林中的鬼怪(demon of the woods)在那里跳舞。(以赛亚书13:21)
走兽(Ziim)、豺狼(Ijim)、咆哮的兽(Ochim)、“猫头鹰的女儿”表示各种欲望;“林中的鬼怪”(demon of the woods)表示诸如属于普里阿普斯(priapuses)和萨梯(satyrs)的那类欲望:
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牢狱。(启示录18:2)
主从所赶出去的魔鬼就是他们在世时的这类欲望(对此,可参看马太福音8:16, 28; 9:32, 33; 10:8; 12:22; 15:22;马可福音1:32, 34;路加福音4:33-37, 41; 8:2, 26-40; 9:1, 37-42, 49; 13:32)。
注:普里阿普斯(priapuses):希腊神话中著名的“阳具之神”;萨梯(satyrs):希腊神话中的森林之神,半羊半人的好色徒。二者都是好色、淫欲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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