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28

28.⑴每个人都处于

第五章 在教会终结时,一个彻底的诅咒威胁着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

28.⑴每个人都处于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中,因此处于注视或转向天堂或地狱的自由。

⑵每个人死后首先进入这种平衡,因而进入类似于他在世上所处的生活状态。

⑶那些在世上注视并转向天堂或地狱的人死后同样如此注视和转向。

⑷在教会终结时,就是当邪恶的权势胜过良善的权势时,这种平衡就被离世的大量恶人所膨胀和填满。

⑸结果,这种平衡越来越向天堂提升,并照着它的接近而侵扰那里的天使。

⑹所有处于这种上升平衡中的人内层都是地狱的,外层是道德的。

⑺这些人因具有这种性质,故不断努力摧毁在他们之上的天堂,还利用源于地狱的狡猾手段如此行;就其内层而言,他们与地狱构成一体。

⑻这就是为何在教会终结时,毁灭、因而诅咒甚至威胁天上的天使。

⑼除非那时施行审判,否则地上没有人能得救,天上的任何天使也不能继续处于安全的状态。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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