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27

27.⑴教会里的良善

第四章 圣言的许多地方描述了教会朝向终结的发展和终结本身

27.⑴教会里的良善和真理逐渐减少,邪恶和虚假增多,在圣言中被称为“荒废”和“荒凉”。

⑵当良善和真理荡然无存时的最后状态,在圣言中被称为“完结”(译注:consummation,中文圣经或译为结局,终结,满了,终止,满盈等)和“剪除”。

⑶教会的终结本身就是(日期或时候)满足。

⑷同样的事在圣言中也由“晚上”和“黑夜”来表示。

⑸还由先知书和福音书中的这些话来表示:

那时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马太福音24:29; 以赛亚书13:10; 以西结书32:7; 约珥书2:10; 2:31; 3:15; 阿摩司书5:20; 8:9; 马可福音13:24; 路加福音21:25)

⑹那时,教会不复存在,只是徒有虚名;但它里面仍有这样的余剩,即:一个人若愿意,就能知道并理解真理,也能行善。1

注:1.在Nordenskjald手稿边缘有这句话:但现在整个基督教界几乎没有人愿意知道。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