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27

27.⑴教会里的良善

第四章 圣言的许多地方描述了教会朝向终结的发展和终结本身

27.⑴教会里的良善和真理逐渐减少,邪恶和虚假增多,在圣言中被称为“荒废”和“荒凉”。

⑵当良善和真理荡然无存时的最后状态,在圣言中被称为“完结”(译注:consummation,中文圣经或译为结局,终结,满了,终止,满盈等)和“剪除”。

⑶教会的终结本身就是(日期或时候)满足。

⑷同样的事在圣言中也由“晚上”和“黑夜”来表示。

⑸还由先知书和福音书中的这些话来表示:

那时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马太福音24:29; 以赛亚书13:10; 以西结书32:7; 约珥书2:10; 2:31; 3:15; 阿摩司书5:20; 8:9; 马可福音13:24; 路加福音21:25)

⑹那时,教会不复存在,只是徒有虚名;但它里面仍有这样的余剩,即:一个人若愿意,就能知道并理解真理,也能行善。1

注:1.在Nordenskjald手稿边缘有这句话:但现在整个基督教界几乎没有人愿意知道。

婚姻之爱 #486

486.⑹一级通奸出

486.⑹一级通奸出于无知;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年龄尚小,或不能运用理解力,以至于无法抑制它们的人。就本身而言,一切邪恶,因而包括一切通奸都是内在人和外在人同时做出的行为。内在人形成意图,外在人则将其付诸实践。因此,就本身而言,行为的性质取决于谋划外在人行为的内在人的性质。但是,由于内在人及其意图无法被人看到,所以在法庭上,每个人必须根据其言行按照法律法规接受审判;法官也必须关注法律的内在含义。举例说明:如犯通奸的是以下几种人:青春期的男孩,他们尚不知通奸是一种比行淫更严重的罪恶;头脑极端简单的人;因疾病丧失清晰判断力的人;或以下情形所犯的通奸,处于发狂或精神极度亢奋时期,在这种情况下,人实实在在陷入了精神错乱;因酗酒而神志不清等等。显然,在这些情况下,内在人或内在心智仅存在于处在非理性状态下的外在人里面。理性之人根据上述情况只将这类行为定性为通奸。然而,同样是这个人,法官会判他有罪,并根据法律惩罚他。但死后,这些通奸行为会照着存在于通奸者意愿里面的理解的同在、性质和能力而被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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