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四章 圣言的许多地方描述了教会朝向终结的发展和终结本身
27.⑴教会里的良善和真理逐渐减少,邪恶和虚假增多,在圣言中被称为“荒废”和“荒凉”。
⑵当良善和真理荡然无存时的最后状态,在圣言中被称为“完结”(译注:consummation,中文圣经或译为结局,终结,满了,终止,满盈等)和“剪除”。
⑶教会的终结本身就是(日期或时候)满足。
⑷同样的事在圣言中也由“晚上”和“黑夜”来表示。
⑸还由先知书和福音书中的这些话来表示:
那时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马太福音24:29; 以赛亚书13:10; 以西结书32:7; 约珥书2:10; 2:31; 3:15; 阿摩司书5:20; 8:9; 马可福音13:24; 路加福音21:25)
⑹那时,教会不复存在,只是徒有虚名;但它里面仍有这样的余剩,即:一个人若愿意,就能知道并理解真理,也能行善。1
注:1.在Nordenskjald手稿边缘有这句话:但现在整个基督教界几乎没有人愿意知道。
255.⒆通奸是离婚的因素。离婚的因素有很多,它们可凭理性之光被看到,但如今却被隐藏起来。凭理性之光不难看出,婚姻是神圣的,通奸是亵渎的,以致婚姻与通奸截然对立。当对立双方相互作用时,一方会摧毁另一方,直到将其赶尽杀绝。当有妇之夫有目的地,也就是故意犯通奸时,婚姻之爱的情形就是这样。对那些了解天堂与地狱的人来说,这些因素会进入更清晰的理性之光。因为他们知道婚姻在天堂并来自天堂,而通奸在地狱并来自地狱;这二者无法联结,就像天堂与地狱无法联结一样。如果它们在人里面联结,天堂就会立刻退出,而地狱则会进入。
正因如此,通奸是离婚的因素。故主说:
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9)
主之所以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是因为,为淫乱而休妻就是心智的彻底分离,也就是所谓的离婚。但因刚才所列举的特殊理由而休妻的其它情形是分离。若如此分离后又另娶妻,就是犯通奸;但若是离婚后再娶,则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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