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三章 教会因从良善游荡到邪恶,所以也从内在敬拜游荡到外在敬拜
26.⑴邪恶在教会增长到何等程度,教会成员就在何等程度上变得外在。
⑵教会成员在何等程度上变得外在,就在何等程度上被分裂,也就是内在变得邪恶,外在却拥有良善的表象。
⑶每个人死后最终变成他在内在中的样子,而不是他在外在中的样子。
⑷也正因如此,世人因从外在进行判断,故不知道教会的状态是什么样,因而也不知道教会如何变得越来越弱,并走到尽头。
⑸每个人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被称为内在人和外在人。
⑹意愿,因而生命主要的爱在内在人中掌权;而理解力在外在人中掌权,这外在人要么明显、要么谨慎、要么狡猾地支持内在人。
⑺如果内在人是邪恶,外在人是良善,那么在这外在人中的内在人就是一个伪君子和一个假冒为善的人。
⑻就其内在人而言,没有人是善的,除非他从主而为善的。
255.⒆通奸是离婚的因素。离婚的因素有很多,它们可凭理性之光被看到,但如今却被隐藏起来。凭理性之光不难看出,婚姻是神圣的,通奸是亵渎的,以致婚姻与通奸截然对立。当对立双方相互作用时,一方会摧毁另一方,直到将其赶尽杀绝。当有妇之夫有目的地,也就是故意犯通奸时,婚姻之爱的情形就是这样。对那些了解天堂与地狱的人来说,这些因素会进入更清晰的理性之光。因为他们知道婚姻在天堂并来自天堂,而通奸在地狱并来自地狱;这二者无法联结,就像天堂与地狱无法联结一样。如果它们在人里面联结,天堂就会立刻退出,而地狱则会进入。
正因如此,通奸是离婚的因素。故主说:
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9)
主之所以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是因为,为淫乱而休妻就是心智的彻底分离,也就是所谓的离婚。但因刚才所列举的特殊理由而休妻的其它情形是分离。若如此分离后又另娶妻,就是犯通奸;但若是离婚后再娶,则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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