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26

26.⑴邪恶在教会增

第三章 教会因从良善游荡到邪恶,所以也从内在敬拜游荡到外在敬拜

26.⑴邪恶在教会增长到何等程度,教会成员就在何等程度上变得外在。

⑵教会成员在何等程度上变得外在,就在何等程度上被分裂,也就是内在变得邪恶,外在却拥有良善的表象。

⑶每个人死后最终变成他在内在中的样子,而不是他在外在中的样子。

⑷也正因如此,世人因从外在进行判断,故不知道教会的状态是什么样,因而也不知道教会如何变得越来越弱,并走到尽头。

⑸每个人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被称为内在人和外在人。

⑹意愿,因而生命主要的爱在内在人中掌权;而理解力在外在人中掌权,这外在人要么明显、要么谨慎、要么狡猾地支持内在人。

⑺如果内在人是邪恶,外在人是良善,那么在这外在人中的内在人就是一个伪君子和一个假冒为善的人。

⑻就其内在人而言,没有人是善的,除非他从主而为善的。

婚姻之爱 #153

153.⑾贞洁不适用

153.⑾贞洁不适用于那些唯因种种外在理由弃绝通奸之人。许多人以为,只要在身体层面弃绝淫行就是贞洁;而事实上,这并非贞洁,除非同时灵里也有这种节制。正是人的灵(此处的灵是指心智的情感与思维)构成贞洁或不贞洁,贞洁或不贞洁是由于灵而存在于身体中,因为身体完全就是心智或灵的样子。由此可知,那些只在身体层面,而未在灵里弃绝淫行的人,和那些由于身体原因而在灵里弃绝淫行的人,都不是贞洁的。有很多因素会促使一个人在身体层面,或由于身体原因而在灵里弃绝淫行;然而,人若不出于灵而在身体层面弃绝它们,仍是不贞洁的。因为主说:

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通奸了。(马太福音5:28

我们无法列举仅在身体层面弃绝淫行的因素,因为这些因素照着婚姻和身体的状态而各异。例如,有些人弃绝淫行是因为害怕法律及其制裁;有的害怕名声扫地,进而丧失荣誉;有的害怕由此染上性病;有的害怕家中妻子吵闹,从而不得安宁;有的害怕遭到丈夫或亲戚的报复;有的害怕被仆人殴打。还有些人是因为太穷,或太吝啬,或由疾病、自虐、年龄所导致的疲软,或性无能。其中有些人因不能或不敢在身体层面犯通奸,便在灵里谴责它们,甚至在道德上反对它们,赞成婚姻。但是,若他们在灵里不憎恶通奸,并且他们的灵也不是以宗教信仰为动机,仍旧是通奸者。因为他们虽然没有在身体层面犯通奸,却在灵里犯下了;因此死后成为灵时,他们会公开支持通奸。由此可见,即便恶人也能避通奸如有害,但除了基督徒外,没有人能避之如罪。综上所述,足以证实:贞洁不适用于那些唯因种种外在理由弃绝淫行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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