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26

26.⑴邪恶在教会增

第三章 教会因从良善游荡到邪恶,所以也从内在敬拜游荡到外在敬拜

26.⑴邪恶在教会增长到何等程度,教会成员就在何等程度上变得外在。

⑵教会成员在何等程度上变得外在,就在何等程度上被分裂,也就是内在变得邪恶,外在却拥有良善的表象。

⑶每个人死后最终变成他在内在中的样子,而不是他在外在中的样子。

⑷也正因如此,世人因从外在进行判断,故不知道教会的状态是什么样,因而也不知道教会如何变得越来越弱,并走到尽头。

⑸每个人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被称为内在人和外在人。

⑹意愿,因而生命主要的爱在内在人中掌权;而理解力在外在人中掌权,这外在人要么明显、要么谨慎、要么狡猾地支持内在人。

⑺如果内在人是邪恶,外在人是良善,那么在这外在人中的内在人就是一个伪君子和一个假冒为善的人。

⑻就其内在人而言,没有人是善的,除非他从主而为善的。

婚姻之爱 #109

109.天使取出第六

109.天使取出第六张纸,从中读到如下内容:“我们这一组同胞认真考虑了产生婚姻之爱的因素,达成两点共识:其中一个是子女的正确教育,另一个是明确的继承权。我们之所以选出这两个因素,是因为它们都指向并关注一个目标,即公共利益。这个目标通过婚姻来保障,因为通过婚姻之爱所孕育和生出的子女是父母的正统后代。父母之爱因他们的合法血缘关系而加深,作为这爱的对象,他们被抚养成为父母财产的继承人,无论属灵的还是属世的。凭理性不难看出,公共利益建立在子女的正确教育和明确的继承权上。既有两性情爱,也有婚姻之爱。婚姻之爱看似和两性情爱一样,其实截然不同。这一种爱和另一种爱不在一个层面上,而是这一种在另一种里面,并且,在内之物比在外之物更珍贵。我们发现,婚姻之爱自创造时就存在于两性情爱里面,隐藏其中,犹如杏仁藏于杏壳。因此,当婚姻之爱从它的外壳,也就是两性情爱中破壳而出时,它在天使眼里闪耀如绿宝石,或月光石。这是因为,整个人类的福祉,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公共利益,被刻在了婚姻之爱上。这就是我们对这爱之源头的判断。至于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我们认真讨论后得出以下结论:这源头就是婚姻之爱从两性情爱中的退出和分离。实现这种退出和分离在丈夫那一方要靠智慧,在妻子那一方则靠对她丈夫智慧的爱。因为两性情爱是人和动物所共享的,而婚姻之爱却是人类所特有的。所以,婚姻之爱从两性情爱中退出和分离到什么程度,人就在什么程度上成为一个人,而非动物。人从他的爱获得活力或性能力,动物从它的爱获得活力或性能力。”这张纸标注的字母是G(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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