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二章 当在自然界,邪恶通过虚假所得的权势开始胜过良善通过真理所得的权势,同时地狱的权势胜过天堂的权势时,教会的终结就在眼前
25.⑴每个人死后都会进入他自己的良善,并由此进入真理,他在世上就处于这良善和真理;或他以同样的方式进入自己的邪恶,并由此进入虚假。
⑵那些处于良善,并由此处于真理的人进入天堂;那些处于邪恶,并由此处于虚假的人进入地狱。
⑶那些在世上处于良善的人从内层处于真理;即便处于虚假,死后他们仍能接受与他们的良善一致的真理。而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正好相反。原因在于,良善和邪恶属于意愿,意愿是人的存在,理解力则拥有由此而来的实存。
⑷从灵界中的天堂和地狱的状态可以知道在地上,良善胜过邪恶,或邪恶胜过良善到了何等程度;因为每个人死后都归到自己人那里,也就是进入他自己的邪恶或良善,而天堂和地狱就来自人类。
⑸出于许多原因,这一点在地上绝无可能为人所知,
⑹天堂与地狱之间有一个间隔,从地狱呼出的邪恶升入其中,良善则从天堂降于其中;它们在那里相遇。
⑺这个间隔的中间有一个良善与邪恶之间的平衡。
⑻从该平衡可以知道良善胜过邪恶,或邪恶胜过良善到了何等程度。
⑼主在那里如在一架天平上权衡它。
⑽这种平衡随着邪恶胜过良善而向天堂提升,随着良善胜过邪恶而向地狱下降,因为来自天堂的良善把它压下去,来自地狱的邪恶把它提上来。
⑾这种平衡对天堂天使来说如同一个脚凳,他们的良善终止于其中并停靠于其上。
⑿由其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产生的天堂天使的幸福照着这种平衡提升的程度而减少。
⒀就在地上邪恶胜过良善的同时,地狱胜过天堂。
⒁由此清楚可知,当邪恶的权势胜过良善的权势时,教会的终结就在眼前。
⒂之所以说“良善通过真理所得的权势”和“邪恶通过虚假所得的权势”,是因为良善通过真理拥有权势,邪恶通过虚假拥有权势。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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