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二章 当在自然界,邪恶通过虚假所得的权势开始胜过良善通过真理所得的权势,同时地狱的权势胜过天堂的权势时,教会的终结就在眼前
25.⑴每个人死后都会进入他自己的良善,并由此进入真理,他在世上就处于这良善和真理;或他以同样的方式进入自己的邪恶,并由此进入虚假。
⑵那些处于良善,并由此处于真理的人进入天堂;那些处于邪恶,并由此处于虚假的人进入地狱。
⑶那些在世上处于良善的人从内层处于真理;即便处于虚假,死后他们仍能接受与他们的良善一致的真理。而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正好相反。原因在于,良善和邪恶属于意愿,意愿是人的存在,理解力则拥有由此而来的实存。
⑷从灵界中的天堂和地狱的状态可以知道在地上,良善胜过邪恶,或邪恶胜过良善到了何等程度;因为每个人死后都归到自己人那里,也就是进入他自己的邪恶或良善,而天堂和地狱就来自人类。
⑸出于许多原因,这一点在地上绝无可能为人所知,
⑹天堂与地狱之间有一个间隔,从地狱呼出的邪恶升入其中,良善则从天堂降于其中;它们在那里相遇。
⑺这个间隔的中间有一个良善与邪恶之间的平衡。
⑻从该平衡可以知道良善胜过邪恶,或邪恶胜过良善到了何等程度。
⑼主在那里如在一架天平上权衡它。
⑽这种平衡随着邪恶胜过良善而向天堂提升,随着良善胜过邪恶而向地狱下降,因为来自天堂的良善把它压下去,来自地狱的邪恶把它提上来。
⑾这种平衡对天堂天使来说如同一个脚凳,他们的良善终止于其中并停靠于其上。
⑿由其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产生的天堂天使的幸福照着这种平衡提升的程度而减少。
⒀就在地上邪恶胜过良善的同时,地狱胜过天堂。
⒁由此清楚可知,当邪恶的权势胜过良善的权势时,教会的终结就在眼前。
⒂之所以说“良善通过真理所得的权势”和“邪恶通过虚假所得的权势”,是因为良善通过真理拥有权势,邪恶通过虚假拥有权势。
228.“这些事是阿们,忠信真实的见证人说的”表示一切真理和信的一切都来自祂。这从“阿们”和“忠信真实的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阿们”是指真实或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忠信真实的见证人”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祂的信的一切;“见证”当论及主时,表示来自祂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信的一切,因为信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见证人”,是因为它就是主在天堂和教会里的神性,祂就在这神性中,这神性就是那里的祂自己;事实上,这神性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充满整个天堂,形成并构成它;这就是为何天堂整体上类似一个人。神性真理因在源头和品质上是这种情况,故在此被称为“见证人”,因为它为主的神性人身作见证,并把它显明给所有从主接受神性真理的人。正因如此,高层天堂的天使对其它任何神性都没有感知,也不可能有任何感知,只对主的神性人身有感知;这是由于整个天堂进入他们心智的流注。由此可见为何当论及主时,“见证人”表示在天堂和教会里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又为何当论及那些从主接受神性真理的人时,“作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参看AE 27节)。天堂无论整体还是每个部分都类似一个人,这是由于主的神性人身(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等节,101节);从主发出的神性形成天堂,并将天使塑造成天堂的形像;这神性就是神性真理(HH 13, 133, 139–140节)。
这神性真理被主称为“保惠师,真理的灵”;对此,经上说它要“为祂作见证”,它来自祂;它为祂作见证,这一点在约翰福音已经声明了:
当保惠师,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它从祂发出,这一点也在约翰福音声明了:
保惠师,真理的灵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真理;因为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祂要荣耀我,因为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你们。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祂要将受于我的,传告你们。(约翰福音16:13–15)
“祂不是凭自己说的,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你们”表示神性真理来自主;“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祂要将受于我的,传告你们”表示神性真理来自主的神性人身;“祂要荣耀我”表示神性真理显明主的神性人身;“荣耀”是指使主的神性人身被认识。当论及主时,“荣耀”就是这个意思(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4节)。
主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我将真理告诉你们;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去,就差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到你们这里来。(约翰福音16:7)
由此清楚可知,神性真理来自主的神性人身。主自称“阿们”,是因为“阿们”表示真实,因而表示主自己;祂在世时就是神性真实本身,或神性真理本身;这也是为何祂经常说“阿们”,和“阿们,阿们,或实实在在”(如在马太福音5:18, 26; 6:16; 10:23, 42; 17:20; 18:3, 13, 18; 24:2; 28:20; 约翰福音1:51; 3:11; 5:19, 24, 25; 6:26, 32, 47, 53; 8:34, 51, 58; 10:1, 7; 12:24; 13:16, 20, 21; 21:18, 25)。
主在世时就是神性真理本身,祂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同一福音书:
我为他们的缘故,使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约翰福音17:19)
在圣言中,“圣”论及神性真理,“分别为圣,或成圣”论及那些接受神性真理的人(参看AE 204节);因此,主使自己分别为圣,或成圣是指使祂的人身或人性成为神性。关于这些事,详情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03–306节)从《属天的奥秘》摘录的相关内容。此外,“阿们”表示神性确认(参看AE 34节);在旧约也是(申命记27:15–26; 列王纪上1:36; 以赛亚书65:16; 耶利米书11:5; 28:6; 诗篇41:13; 72:19; 89:52; 1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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