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25

25.⑴每个人死后都

第二章 当在自然界,邪恶通过虚假所得的权势开始胜过良善通过真理所得的权势,同时地狱的权势胜过天堂的权势时,教会的终结就在眼前

25.⑴每个人死后都会进入他自己的良善,并由此进入真理,他在世上就处于这良善和真理;或他以同样的方式进入自己的邪恶,并由此进入虚假。

⑵那些处于良善,并由此处于真理的人进入天堂;那些处于邪恶,并由此处于虚假的人进入地狱。

⑶那些在世上处于良善的人从内层处于真理;即便处于虚假,死后他们仍能接受与他们的良善一致的真理。而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正好相反。原因在于,良善和邪恶属于意愿,意愿是人的存在,理解力则拥有由此而来的实存。

⑷从灵界中的天堂和地狱的状态可以知道在地上,良善胜过邪恶,或邪恶胜过良善到了何等程度;因为每个人死后都归到自己人那里,也就是进入他自己的邪恶或良善,而天堂和地狱就来自人类。

⑸出于许多原因,这一点在地上绝无可能为人所知,

⑹天堂与地狱之间有一个间隔,从地狱呼出的邪恶升入其中,良善则从天堂降于其中;它们在那里相遇。

⑺这个间隔的中间有一个良善与邪恶之间的平衡。

⑻从该平衡可以知道良善胜过邪恶,或邪恶胜过良善到了何等程度。

⑼主在那里如在一架天平上权衡它。

⑽这种平衡随着邪恶胜过良善而向天堂提升,随着良善胜过邪恶而向地狱下降,因为来自天堂的良善把它压下去,来自地狱的邪恶把它提上来。

⑾这种平衡对天堂天使来说如同一个脚凳,他们的良善终止于其中并停靠于其上。

⑿由其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产生的天堂天使的幸福照着这种平衡提升的程度而减少。

⒀就在地上邪恶胜过良善的同时,地狱胜过天堂。

⒁由此清楚可知,当邪恶的权势胜过良善的权势时,教会的终结就在眼前。

⒂之所以说“良善通过真理所得的权势”和“邪恶通过虚假所得的权势”,是因为良善通过真理拥有权势,邪恶通过虚假拥有权势。

婚姻之爱 #276

276.⑸尽管如此,

276.⑸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引证这一点是为了让理性理解以下观点是必要、有用和正确的:即便在婚姻之爱并非纯正的地方,也要信奉这爱,并使它看似纯正。如果所步入的婚姻并没有承诺要持续到某方生命的结束,而是可以随意终止,那是另一回事了。以色列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声称自己有休妻的自由,无论什么缘故。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有法利赛人对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是不可以的。他们反驳说,摩西吩咐他们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门徒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马太福音19:3-10

因此,既然婚约是终生的约定,那么可知,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是有必要的。婚姻一旦缔结,就必须维持到在世生命的结束;这个原则是基于神性律法,并因基于神性律法,故也出于理性法(rational law),因而出于世间法(civil law)。这个原则之所以基于神性律法,是因为该律法声明:休妻另娶若非为了淫乱的缘故,是不合法的,如前所述。这个原则之所以出于理性法,是因为理性法建立在属灵律法的基础上,而神性律法与理性法为一。凭后者与前者合在一起的光,或通过在神性律法之光中考虑理性法,可以看出,如果死亡之前丈夫随意休妻,就会造成大量灾难和社会问题。这些灾难和社会问题可从前面的记事(103-114节)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其中来自九个国家的人就讨论了婚姻之爱的源头,故没必要补充进一步的证据。然而,这些因素并不妨碍出于自己的因素而可允许的分离,如前所述(252-254节),以及找情妇(对此,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予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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