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24

概要:I.教会从

概要:

I.教会从良善逐渐衰落到邪恶

II.当邪恶和地狱的权势胜过良善和天堂时,教会的终结就到来了

III.教会以同样的方式从内在游荡到外在

IV.圣言对(教会)终结和发展的描述

V.那时,一场彻底的毁灭即将发生,或说那时一个彻底的诅咒构成威胁

VI.主救赎了世人和天使

VII.主基督所受的试探

VIII.救赎只能由成肉身的神实现

24.⑴天上有一个教会,地上有一个教会,它们就像人的内在和外在一样构成一个。

⑵两个世界的教会一起在主面前如同一个人,并在天使面前显为一个人。

⑶因此,教会可被比作一个人;这人先是一个婴幼儿,接着是一个青年人,然后是一个成年人,最后是一个老年人。

⑷当教会是一个婴幼儿时,它处于仁之良善;当是一个青年人和成年人时,它处于来自这良善的信之真理;当是一个老年人时,它处于仁与信的婚姻。

⑸当教会是这样,并继续是这样时,它会持续到永远;但它若背离其婴幼儿的仁之良善,就不同了。

⑹教会若背离其婴幼儿的仁之良善,就会在真理上卷入幽暗,并陷入虚假,就像一个瞎子掉进坑里。

⑺教会的四个要素是:关于神的知识或认知,关于仁之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关于信之真理的知识或认知,以及照之的生活。

⑻当一个教会背离仁爱时,它也背离了这四个要素;同时在神、仁、信和敬拜方面的虚假就会流入。

⑼这些虚假流入教会的领袖或大主教,并从他们流入人们,如同从头流入脚。

⑽虚假从教会的领袖或大主教流入,又从他们那里流出去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由爱自己所产生的对统治或掌权的爱,另一个是由人的自我,而不是由《圣经》所产生的理解事物或聪明。

⑾当情况是这样时,从一个虚假就会流出一连串的虚假,这种情况会持续下去,直到真理荡然无存。

⑿当《圣经》被用来确认这些东西时,它就完全被歪曲了,教会也因此灭亡。


诠释启示录 #27

27.“那忠信作见证

27.“那忠信作见证的”表示天堂里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祂。这从“忠信作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忠信作见证”是指对天堂里的一切真理所来自的神性人身的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之所以说“天堂里的一切真理”,是因为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构成总体上,以及具体地与那里的每位天使同在的天堂。这一点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 126–140节),这神性真理来自主的神性人身(HH 7–12, 78–86节)。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那忠信作见证的”,是因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为祂作见证。这见证普遍存在于天堂里的神性真理中;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内层天堂的天使只能以一个人的形式来思想神性,因而只能思想神性人身。原因在于,主的神性人身充满整个天堂,并形成它;天使的思维照着天堂的形式行进和流动(参看《天堂与地狱》,59–102, 200–212, 265–275节)。正因如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对其人身中的主之神性的承认(对此,参看AE 10节)。

由此可见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和“见证”在灵义上是什么意思:

约翰(也就是施洗约翰) 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他不是那光,乃是来为光作见证。那是真光,照亮一切人。我看见了,就作见证。(约翰福音1:7–9, 34)

“光”表示神性真理;因此,主在此被称为“照亮一切人的真光”;“为光作见证”表示对祂的神性人身的承认,神性真理从这神性人身发出。“光”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天堂之光那一章,126–140节)。

同一福音书: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又: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我们讲我们所知道的,见证我们所见过的。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祂为所看见所听见的作见证。(约翰福音3:11, 31–32)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这表示祂从自己为自己作见证,因为祂是神性真理。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9818, 9820, 10330节; AE 25节)

又:

彼拉多说,那么,你是王了?耶稣回答,我是王,这是你说的。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都听我的声音。彼拉多说,真理是什么呢?(约翰福音18:37–38)

当主被问到祂是不是王时,祂如此回答,是因为主作为王,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就是主在天堂的王权,而祂的神性良善是那里的祭司职分。这就是为何主说,祂是王,为这个目的而生,为这个目的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凡处于真理的人都听从祂的声音;因此,彼拉多问祂:“真理是什么呢?”因而问这是不是王。神性真理是主在天堂的王权(参看《属天的奥秘》,3009, 5068节);因此,在圣言中,“王”表示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或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AC 1672, 2015, 2069, 4575, 4581, 4966, 5044节)。“王”表示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这一点在解释启示录接下来提到王的经文时看得更清楚;紧接着经上说:“祂使我们归向神和祂的父作王和祭司。”由此可见“从耶稣基督,那忠信作见证的”表示就对其神性人身的承认而言的主,天堂里的一切真理都来自这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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