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⑴在耶稣基督里面,永恒的神性和时间中的人身如同人的灵魂和身体那样合一。
⑵这种合一过去是相互的,现在也是相互的,因而是完全的。
⑶因此,神和人,也就是神性和人身是一个位格。
⑷父的一切神性事物同时在主的人身里面。
⑸因此,主是独一无二的神,祂自永恒并将永远拥有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权柄。
⑹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初和终”,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全能者”。
⑺祂是“永在的父”、“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和华救主和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
⑻那些靠近作为耶和华和父的祂,并与祂结合的人就成为祂的儿子,被称为“神的儿子”。
⑼他们是祂的神性人身的容器。
281.⑽就属世人而言,这些婚姻仿品则因种种原因有点谨慎的意味。就一对夫妻而言,有可能一方是属灵的,而另一方是属世的。我们所说的属灵人是指热爱属灵事物,因而从主拥有智慧的人;属世人是指仅热爱属世事物,因而从自己拥有智慧的人。当这两种人在婚姻中结合时,属灵的那一方感觉婚姻之爱是热的,而属世的那一方则感觉是冷的。显然,热和冷无法共存;热无法点燃陷入冷淡状态的人,除非这冷淡先被驱散;冷也无法侵袭处于热之状态的人,除非这热先被除去。正因如此,一个属灵,一个属世的夫妻之间不可能有亲密的爱情。不过,有一种媲美亲密爱情的爱情有可能存在于属灵那一方,如前一节所述。
然而,亲密的爱情无法存在于二者皆属世的夫妻之间,因为他们双方都是冷淡的,凡他们所拥有的热都出自不贞洁。然而,这样的夫妻仍能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尽管在灵里是分离的;他们还能摆出一副恩爱和相互友好的表情,无论他们的心智多么不和谐。对他们来说,外在情感多半因财富和产业,或荣耀和高位而变得貌似热情。由于这种热情会产生对丧失它们的恐惧,所以婚姻的仿品对这种人来说是有必要的;其主要原因就是下文 ⒂至⒄个要点所列举的那些。与它们一起列出的其它原因则与前面(280节)所提到的影响属灵人的原因有某种共同之处,不过,只有在属世人的谨慎具有些许聪明的情况下才有共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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