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⑴在耶稣基督里面,永恒的神性和时间中的人身如同人的灵魂和身体那样合一。
⑵这种合一过去是相互的,现在也是相互的,因而是完全的。
⑶因此,神和人,也就是神性和人身是一个位格。
⑷父的一切神性事物同时在主的人身里面。
⑸因此,主是独一无二的神,祂自永恒并将永远拥有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权柄。
⑹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初和终”,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全能者”。
⑺祂是“永在的父”、“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和华救主和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
⑻那些靠近作为耶和华和父的祂,并与祂结合的人就成为祂的儿子,被称为“神的儿子”。
⑼他们是祂的神性人身的容器。
215.⑸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不断想成为一个人;而那些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则想成为两个人。婚姻之爱本质上无非是两个人合而为一的意愿,也就是说,是他们两个生命合为一个生命的意愿。这意愿就是婚姻之爱的不懈努力,而这爱的一切结果皆从这努力流出。努力是活动的本质,对人来说,意愿就是活的努力。这一点已被哲学家们的研究所证实,并且对那些运用洞察力研究问题的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由此可知,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不断做出这种努力,也就是想要成为一个人。那些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则恰好相反,他们自己十分清楚这一点。其灵魂和心智的分离使他们不断想成为两个人,所以他们并不明白主说这句话的意思,即:“他们不再是两个,乃是一体的了”(马太福音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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