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23

23.⑴在耶稣基督里

23.⑴在耶稣基督里面,永恒的神性和时间中的人身如同人的灵魂和身体那样合一。

⑵这种合一过去是相互的,现在也是相互的,因而是完全的。

⑶因此,神和人,也就是神性和人身是一个位格。

⑷父的一切神性事物同时在主的人身里面。

⑸因此,主是独一无二的神,祂自永恒并将永远拥有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权柄。

⑹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初和终”,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全能者”。

⑺祂是“永在的父”、“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和华救主和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

⑻那些靠近作为耶和华和父的祂,并与祂结合的人就成为祂的儿子,被称为“神的儿子”。

⑼他们是祂的神性人身的容器。


揭秘启示录 #863

863.“就有火由神

863.“就有火由神那里从天降下,烧灭了他们”表他们因地狱之爱的欲望而灭亡。“从天降下并烧灭他们的火”表示对邪恶的欲望,即恶欲,或地狱之爱的欲望,如前所述(494,748节);那些处于脱离内在敬拜的外在敬拜之人都陷入各种邪恶和欲望,因他们里面的邪恶没有通过任何实际的悔改而被除去(859节)。
经上说“就有火由神那里从天降下”;当教会的一切事物在他们眼前被代表,因而教会具有代表性时,这种事在古时真实发生过。但如今,当代表停止后,经上以同样的方式说话,以此表示和先前它被代表时所表相同的事物。火从天降到那些亵渎神圣事物的人身上(参看494,748节)。在以西结书,类似的话论到“歌革和玛各”:
我必将火与硫磺如雨般降与歌革和他的翅膀,并与他在一起的多民。(以西结书 38:22)
我要降火在玛各。(以西结书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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