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⑴耶和华神自永恒就拥有诸如天堂里的众天使所拥有的那种人身,但这人身具有无限的本质,因而是神性;祂没有诸如地上的人所拥有那种人身。
⑵耶和华按照祂的神性秩序给自己取得诸如地上的人所拥有的那种人身;这神性秩序就是,它要被孕育、出生和长大,要逐渐充满神性智慧和神性之爱。
⑶因此,祂将这人身与其永恒的神性合一,以这种方式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约翰福音16:28)。
⑷耶和华神在这人身里并通过它行公义,并使自己成为救赎主和救主。
⑸通过将人身与其神性合一,祂使自己成为救赎主和救主,直到永远。
⑹耶和华神通过这人身与神性的合一高举祂的全能;这由“从在神的右手边”来表示(马可福音16:19)。
⑺在这人身里的耶和华神在众天堂之上,以智慧之光光照宇宙,激发爱的美德进入宇宙。
⑻那些靠近作为一个人的祂,并照祂的戒律生活的人从祂那里白白获得这两个礼物。
⑼在天使眼中,唯独耶和华神是一个完全的人。
52.天上的婚姻不会生育孩子,取而代之的是属灵的生育,即爱和智慧的生育。原因在于,凡在灵界者皆缺失第三个元素,也就是属世的元素。该元素是容纳属灵事物的器皿,属灵事物若没有容纳它们的器皿,就无法像自然界的受造物那样保持稳定。而且,就本身而言,属灵事物关乎爱和智慧。所以,他们的婚姻所生育的是属灵事物。之所以说所生育的是属灵事物,是因为婚姻之爱会使天使更完美,从而将他与其配偶结合起来,以便他们越来越成为一个人。如前所述(50节),天上的夫妻不再是两位,而是一位天使。因此,他们通过婚姻的结合使自己的人性更丰满,而人性就在于愿意变得智慧,在于热爱属乎智慧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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