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⑴耶和华神自永恒就拥有诸如天堂里的众天使所拥有的那种人身,但这人身具有无限的本质,因而是神性;祂没有诸如地上的人所拥有那种人身。
⑵耶和华按照祂的神性秩序给自己取得诸如地上的人所拥有的那种人身;这神性秩序就是,它要被孕育、出生和长大,要逐渐充满神性智慧和神性之爱。
⑶因此,祂将这人身与其永恒的神性合一,以这种方式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约翰福音16:28)。
⑷耶和华神在这人身里并通过它行公义,并使自己成为救赎主和救主。
⑸通过将人身与其神性合一,祂使自己成为救赎主和救主,直到永远。
⑹耶和华神通过这人身与神性的合一高举祂的全能;这由“从在神的右手边”来表示(马可福音16:19)。
⑺在这人身里的耶和华神在众天堂之上,以智慧之光光照宇宙,激发爱的美德进入宇宙。
⑻那些靠近作为一个人的祂,并照祂的戒律生活的人从祂那里白白获得这两个礼物。
⑼在天使眼中,唯独耶和华神是一个完全的人。
227.⒅夫妻既有各种相似之处,又有各种不同之处,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众所周知,夫妻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它们若是外在的,就会变得可见;但若是内在的,则除了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的夫妻本人,或寻到各种迹象的其他人外,是不可见的。不过,通过列举来知道这些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是浪费时间,因为列出并描述它们的种类会占用大量篇幅。从下一章所论述的主题,就是使婚姻之爱变得冷淡的不同之处,可在某种程度上得出有关相似之处的推论和结论。一般来说,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是由本土倾向产生的,而本土倾向则因教养、与别人的交往,以及所吸收的错误信念而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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