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⑴耶和华神自永恒就拥有诸如天堂里的众天使所拥有的那种人身,但这人身具有无限的本质,因而是神性;祂没有诸如地上的人所拥有那种人身。
⑵耶和华按照祂的神性秩序给自己取得诸如地上的人所拥有的那种人身;这神性秩序就是,它要被孕育、出生和长大,要逐渐充满神性智慧和神性之爱。
⑶因此,祂将这人身与其永恒的神性合一,以这种方式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约翰福音16:28)。
⑷耶和华神在这人身里并通过它行公义,并使自己成为救赎主和救主。
⑸通过将人身与其神性合一,祂使自己成为救赎主和救主,直到永远。
⑹耶和华神通过这人身与神性的合一高举祂的全能;这由“从在神的右手边”来表示(马可福音16:19)。
⑺在这人身里的耶和华神在众天堂之上,以智慧之光光照宇宙,激发爱的美德进入宇宙。
⑻那些靠近作为一个人的祂,并照祂的戒律生活的人从祂那里白白获得这两个礼物。
⑼在天使眼中,唯独耶和华神是一个完全的人。
144.⑸婚姻真爱的一切快乐,甚至最表层的快乐,都是贞洁的。这从前面的解释可推知,即“真正的婚姻之爱是贞洁本身,快乐则构成它的生命”。前面提到,婚姻之爱的快乐上升并进入天堂,全程贯穿天上的天使所体验的天堂之爱的喜乐;还提到它们如何与天使的婚姻之爱的快乐结合。此外,我从天使那里听说,当这些快乐从地上的贞洁伴侣那里上升时,天使发觉它们在自己里面得到升华,变得丰满。一些不贞洁的旁观者询问这快乐是否包括最表层的快乐,天使点头表示同意,并悄声说:“这还用问吗?它们岂不是婚姻之爱的快乐最完全的表达?”这爱之快乐的源头和性质可见于69节,以及记事,尤其是下文中的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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