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⑴耶和华神自永恒就拥有诸如天堂里的众天使所拥有的那种人身,但这人身具有无限的本质,因而是神性;祂没有诸如地上的人所拥有那种人身。
⑵耶和华按照祂的神性秩序给自己取得诸如地上的人所拥有的那种人身;这神性秩序就是,它要被孕育、出生和长大,要逐渐充满神性智慧和神性之爱。
⑶因此,祂将这人身与其永恒的神性合一,以这种方式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约翰福音16:28)。
⑷耶和华神在这人身里并通过它行公义,并使自己成为救赎主和救主。
⑸通过将人身与其神性合一,祂使自己成为救赎主和救主,直到永远。
⑹耶和华神通过这人身与神性的合一高举祂的全能;这由“从在神的右手边”来表示(马可福音16:19)。
⑺在这人身里的耶和华神在众天堂之上,以智慧之光光照宇宙,激发爱的美德进入宇宙。
⑻那些靠近作为一个人的祂,并照祂的戒律生活的人从祂那里白白获得这两个礼物。
⑼在天使眼中,唯独耶和华神是一个完全的人。
449.启9:17.“因此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和骑马的”表那时发现其心智内层对唯信的推理都是想象和幻想,他们自己因它们而疯狂。“看见”表示发现他们的性质;“马”表示其心智内层对唯信的推理,在此表示想象和幻想的推理,因为经上说,约翰“在异象”中看见他们。“那些骑马的”表示那些凭对圣言的理解而聪明的人,但在此表示那些因与圣言背道而驰的想象和幻想而疯狂的人。
由于其心智的内层以这种形式显现,以此表示对唯信的想象和幻想,故关于他们的一些事有必要公之于众,这些事都是我从他们口中得来的,如:他们说:“人彻底堕落后,唯信岂不成了得救的唯一途径了吗?离了这条途径,我们如何出现在神面前?这岂不是唯一的途径?我们不是生在罪中,我们的本性不是因亚当的过犯而全然堕落了吗?除了唯信外,还有其它任何医治的方法吗?我们的行为对此能做什么呢?谁能凭自己做出任何好行为?谁能使自己洁净、得到赦免、称义和得救呢?人凭自己所做的一切行为中不都潜藏着功德与自以为义吗?就算我们所行之事是善的,难道我们能行出一切、守全律法吗?此外,人若在一条(诫命)上犯了罪,就犯了全部,因为它们是连在一起的。主为何来到世间,忍受痛苦的十字架受难?不是为了从我们身上拿走律法的谴责和咒诅,让我们与父神和解,单单成为功与义,因为这功与义可通过信归算给人吗?要不然,祂的到来有什么好处,或谁从祂的到来中受益?因此,既然基督为我们受难,也为我们成全了律法,又顶住了谴责的权柄,那么邪恶还能谴责我们,良善还能救我们吗?所以,有信的我们有充分的自由随心所欲地思想、意愿、言说和行动,只要不损害我们的名声、荣光和利益,不招致社会法律的制裁,给我们带来耻辱和伤害。”再往北游荡的一些人则声称,为了得救的缘故所做出的好行为是有害、险恶和被诅咒的;这些人当中还有些是长老。
这些就是我所听到的话;不过,他们私下里小声嘀咕的话更多,只是我没听清。而且,他们说话时毫无羞耻,无所顾忌,言行淫荡,根本不为任何罪恶而担忧,除非为了显得诚实而出于伪装担忧。这就是那些使唯信成为宗教信仰的全部之人心智的内层,因而其身体的外层。但是,如果直接靠近主救主自己,相信祂,行出良善,并且这两种行为都是为了得救的缘故,人虽貌似凭自己而行,但仍相信是靠着主,那么他们说的所有这些话就都土崩瓦解。若非这些事貌似凭这个人来行出,就不会有任何信、任何仁被赐下,因而也就没有宗教信仰,从而没有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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