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⑴耶和华神自永恒就拥有诸如天堂里的众天使所拥有的那种人身,但这人身具有无限的本质,因而是神性;祂没有诸如地上的人所拥有那种人身。
⑵耶和华按照祂的神性秩序给自己取得诸如地上的人所拥有的那种人身;这神性秩序就是,它要被孕育、出生和长大,要逐渐充满神性智慧和神性之爱。
⑶因此,祂将这人身与其永恒的神性合一,以这种方式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约翰福音16:28)。
⑷耶和华神在这人身里并通过它行公义,并使自己成为救赎主和救主。
⑸通过将人身与其神性合一,祂使自己成为救赎主和救主,直到永远。
⑹耶和华神通过这人身与神性的合一高举祂的全能;这由“从在神的右手边”来表示(马可福音16:19)。
⑺在这人身里的耶和华神在众天堂之上,以智慧之光光照宇宙,激发爱的美德进入宇宙。
⑻那些靠近作为一个人的祂,并照祂的戒律生活的人从祂那里白白获得这两个礼物。
⑼在天使眼中,唯独耶和华神是一个完全的人。
420.“我就看见一个星从天落到地上”表属灵的神性真理从天上流入存在于他们当中的教会,并审查和显示。“一个星”在此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因为它从属灵天堂落下(对此,参看387,388节);“地”在此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内在之人当中的教会(398节)。属灵的神性真理是指源于属灵之爱(即对邻之爱)的聪明;由于如今这种聪明被称作信,这种爱被称作仁,所以“一个星”在此表示出于仁的信,确切地说,表示出于仁之良善的信之真理。单数形式的“星”(启示录2:28; 22:16)所表相同;因为复数形式的“星”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51节),正因这些认知才有了聪明。从下文明显可知,正是神性真理进行审查和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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