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20

20.⑴主接纳并经历

第七章 主通过试探,并通过十字架受难完全地将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并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因而将人身或人性与父的神性,并父的神性与人身或人性合一

20.⑴主接纳并经历了来自地狱的严酷而可怕的试探,最终接纳并经历了最后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

⑵主在试探中与地狱争战,战胜并征服它们。

⑶通过这种方式,祂将众地狱纳入秩序,同时将天使所在的众天堂和世人所在的教会纳入秩序,因为这一个的状态始终取决于那一个的状态。

⑷主也通过试探和弃绝,最后通过十字架受难代表教会的状态,就是那时教会在神性真理,因而在圣言方面的状态。

⑸主通过应验圣言、试探,通过最后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完全荣耀了这人身。

⑹祂就这样拿走了不仅威胁基督教界,还威胁整个世界,同样威胁天使天堂的普遍诅咒

⑺这就是祂“担当”并“拿走”世人的罪所表示的。

⑻当单独处于真理的状态,也就是祂的倒空状态时,祂经历试探和弃绝。

⑼属灵人与属世人,并属世人与属灵人的结合通过试探实现。

婚姻之爱 #310

310.⒁婚礼后,灵

310.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人在身体层面所行的一切都是从他的灵流入的。因为众所周知,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心智的思维通过嘴说话;手不会凭自己活动,脚不会凭自己行走,而是心智的意愿通过它们如此行。由此可知,正是心智用嘴这个器官说话,也正是心智用身体器官行动。故显而易见,心智如何,嘴里的话语和身体的行为就如何。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心智通过其持续不断的流注指挥身体同步配合它的活动。因此,就内在而言,人体无非是有组织的心智外在形式,以执行灵魂的决定。上述内容是要说明为何在联结延伸到身体层面之前,心智或灵必须先如同在婚姻中那样联结;也就是说,为何当身体结婚时,灵也结婚;因此,夫妻二人在灵里彼此相爱,并由此在身体中彼此相爱。

我们现从这个观点来考虑婚姻。当婚姻之爱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两个人的心智时,它也会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他们的身体。因为如前所述,心智的形式就是身体的内在形式。唯一不同的是,身体的外在形式是有组织的,以便产生心智指挥身体内在形式所指向的结果。然而,由婚姻之爱所形成的心智,不仅从内扩散到全身所有部位,还从内存在于生殖器官,而生殖器官就位于自己在其它身体器官下面的特定区域。对那些通过婚姻之爱联结的人来说,其心智的形式就终止于这些器官。因此,其心智的情感和思维都指向那个区域。在这方面,由其它爱所产生的心智活动则不同,因为这些爱渗透不到这个区域。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婚姻之爱在夫妻的心智或灵中如何,在属于它的器官中内在就如何。不言而喻,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因此,婚姻若在灵里是贞洁的,并具有婚姻的圣洁,当完全实现于身体中时,同样是贞洁的;相反,若在灵里是不贞洁的,在身体中同样是不贞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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