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七章 主通过试探,并通过十字架受难完全地将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并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因而将人身或人性与父的神性,并父的神性与人身或人性合一
20.⑴主接纳并经历了来自地狱的严酷而可怕的试探,最终接纳并经历了最后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
⑵主在试探中与地狱争战,战胜并征服它们。
⑶通过这种方式,祂将众地狱纳入秩序,同时将天使所在的众天堂和世人所在的教会纳入秩序,因为这一个的状态始终取决于那一个的状态。
⑷主也通过试探和弃绝,最后通过十字架受难代表教会的状态,就是那时教会在神性真理,因而在圣言方面的状态。
⑸主通过应验圣言、试探,通过最后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完全荣耀了这人身。
⑹祂就这样拿走了不仅威胁基督教界,还威胁整个世界,同样威胁天使天堂的普遍诅咒。
⑺这就是祂“担当”并“拿走”世人的罪所表示的。
⑻当单独处于真理的状态,也就是祂的倒空状态时,祂经历试探和弃绝。
⑼属灵人与属世人,并属世人与属灵人的结合通过试探实现。
853.“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没有被罚入地狱。“第二次的死”无非表示属灵的死亡,也就是罚入地狱;因为第一次的死是属世的死亡,就是肉体的死亡;但第二次的死是属灵的死亡,就是灵魂的死亡,众所周知,这死就是被罚入地狱。而且,由于第二次的死是罚入地狱,第一次的死是离世,后一种死不是属灵的;所以启示录中无一处提到“第一次的死”,而本章14节经文再次提到“第二次的死”;后面的经文(21:8)和前面的经文(2:11)同样提到“第二次的死”。人若没有发现这一点,很可能以为有两次属灵的死亡,因为经上说“第二次的死”,而事实上,属灵的死亡只有一次,就是此处“第二次的死”所指的;同样可能以为有两次复活,因为经上说“头一次的复活”,而事实上,复活也只有一次,所以经上没有一处提到“第二次复活”(参看851节)。由此明显可知,“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没有被罚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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