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七章 主通过试探,并通过十字架受难完全地将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并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因而将人身或人性与父的神性,并父的神性与人身或人性合一
20.⑴主接纳并经历了来自地狱的严酷而可怕的试探,最终接纳并经历了最后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
⑵主在试探中与地狱争战,战胜并征服它们。
⑶通过这种方式,祂将众地狱纳入秩序,同时将天使所在的众天堂和世人所在的教会纳入秩序,因为这一个的状态始终取决于那一个的状态。
⑷主也通过试探和弃绝,最后通过十字架受难代表教会的状态,就是那时教会在神性真理,因而在圣言方面的状态。
⑸主通过应验圣言、试探,通过最后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完全荣耀了这人身。
⑹祂就这样拿走了不仅威胁基督教界,还威胁整个世界,同样威胁天使天堂的普遍诅咒。
⑺这就是祂“担当”并“拿走”世人的罪所表示的。
⑻当单独处于真理的状态,也就是祂的倒空状态时,祂经历试探和弃绝。
⑼属灵人与属世人,并属世人与属灵人的结合通过试探实现。
148.“他必用铁杖辖管他们”表凭出于圣言字义的真理,同时凭出于属世之光的理性事物。在圣言中,“杖”或“铁杖”之所以表这些事物,是因为在圣言中,“杖”表能力,“铁”表属世的真理,因而表圣言的属世之义和人的属世之光;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于这二者。
圣言的属世之义,即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就在它的能力中。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37-49节)。因此缘故,字义是其灵义的基础、容器、支撑(27-36节)。一切能力都在终端,也就是所谓的属世之物中(参看《圣爱与圣智》205-221节),因而在圣言文字的属世之义和人的属世之光中。因此,这些就是“制伏列族”,也就是战胜来自地狱的诸恶所用的“铁杖”。在以下经文中,“铁杖”所表相同:
你必用铁杖打碎列族,你必将他们如同窑匠的瓦器摔碎。(诗篇2:9)
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辖管列族的。?(启示录12:5)
有利剑从骑白马的那位口中出来,祂要用这剑击杀列族;祂必用铁杖辖管他们。(启示录19:15)
耶和华必以口中的杖击打恶人。(以赛亚书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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