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19

19.⑴主有两种状态

第六章 就其人身而言,主单独处于神性真理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倒空的状态;祂与神性良善结合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荣耀的状态

19.⑴主有两种状态:一种被称为倒空的状态,另一种被称为荣耀的状态。

⑵倒空的状态也是在父面前的一种谦卑状态,而荣耀的状态是一种与父合一的状态。

⑶当主处于一种倒空状态,或谦卑状态时,祂向仿佛不在或遥远的父祷告;当处于一种荣耀状态,或合一状态时,祂与父说话时,就是与祂自己说话,完全就像人在重生前后所具有的灵魂和身体的状态。

⑷当主单独处于神性真理时,祂处于一种倒空的状态,因为神性真理能被众地狱或那里的魔鬼攻击,被世人辱骂;因此,当单独处于神性真理时,主能被试探和受苦。

⑸而另一方面,当主处于结合的神性良善时,祂不能被地狱里的魔鬼或世人试探,并受苦,因为神性良善不能被靠近,更不会受到攻击。

⑹主在世时,交替地处于这两种状态。

⑺主不能以其它方式成为公义和救赎。

⑻同样的事发生在一个正被主重生的人身上。

⑼从经历、理性和《圣经》证明这一点。

诠释启示录 #550

550.启9:6.“

550.启9:6.“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决不得死”表示那时,或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但却不能。这从“在那些日子”、“要求死”和“决不得死”的含义清楚可知:“在那些日子”是指那时,即当教会之人从内在变得外在,或从理性变得感官时;“要求死”是指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决不得死”是指不能摧毁。“要求死”在此表示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这一点从前文明显看出来,因为这是随之而来的结果;经上说“蝗虫惟独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后来说“有话赐给它们,不许蝗虫杀死他们,只可折磨他们”,这句话表示他们只可以伤害那些没有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但就连这些人也不可以被剥夺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可参看AE 546, 547节)。由此可知,他们所要求和渴望的“死”表示对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的剥夺,因为剥夺这些就是摧毁真正为人性的生命;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将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如前所述;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死”所表示的,正是这种生命的丧失。他们渴望摧毁真正为人性的生命的两种官能,是因为感官人出于他们所处的邪恶之虚假的说服,并不想理解真理或感知良善;事实上,他们以自己的邪恶之虚假,因而以出于虚假的享受思考,出于邪恶的享受意愿为快乐,从而转身离开真理和良善,因为这些是对立面;有些人因这些真理和良善而变得悲伤,有些人对它们感到恶心,有些人愤怒地弃绝它们,各人照着他说服自己相信的虚假的质和量而如此行。总之,这样一个感官人不允许来自理解力、反对他所处的邪恶之虚假的理性思考进入;因此,他不想理解,并变得理性,尽管他能变得理性,因为他是一个人。因此,这就是“人要求死,决不得死”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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