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六章 就其人身而言,主单独处于神性真理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倒空的状态;祂与神性良善结合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荣耀的状态
19.⑴主有两种状态:一种被称为倒空的状态,另一种被称为荣耀的状态。
⑵倒空的状态也是在父面前的一种谦卑状态,而荣耀的状态是一种与父合一的状态。
⑶当主处于一种倒空状态,或谦卑状态时,祂向仿佛不在或遥远的父祷告;当处于一种荣耀状态,或合一状态时,祂与父说话时,就是与祂自己说话,完全就像人在重生前后所具有的灵魂和身体的状态。
⑷当主单独处于神性真理时,祂处于一种倒空的状态,因为神性真理能被众地狱或那里的魔鬼攻击,被世人辱骂;因此,当单独处于神性真理时,主能被试探和受苦。
⑸而另一方面,当主处于结合的神性良善时,祂不能被地狱里的魔鬼或世人试探,并受苦,因为神性良善不能被靠近,更不会受到攻击。
⑹主在世时,交替地处于这两种状态。
⑺主不能以其它方式成为公义和救赎。
⑻同样的事发生在一个正被主重生的人身上。
⑼从经历、理性和《圣经》证明这一点。
531.⑹婚姻之爱同样如此。有些婚姻看似缺乏婚姻之爱,其实这爱是存在的;而有些婚姻看似拥有婚姻之爱,其实这爱并不存在。这两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部分能从真正的婚姻之爱(参看57-73节)、冷淡和分离的因素(参看234-260节)、婚姻中的表面爱情和友谊的因素(参看271-292节)等章节的论述获知。但外在表象给不出关于报应的任何结论。唯一给出结论的事实就是居于人的意愿,并得以保存的婚姻原则,无论他的婚姻状态如何。这婚姻原则就像衡量婚姻之爱的一杆秤。因为一夫一妻的婚姻是人类生命的瑰宝和基督教的宝库,如前所述(457—458节)。既然如此,那么这爱有可能存在于一方配偶里面,同时却不存在于另一方配偶里面;它有可能隐藏得太深,以致此人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它;它也有可能随着人在世生命的行进而被植入。原因在于,这爱紧紧跟随宗教的步伐,并且宗教因是主与教会的婚姻,故是这爱的起点和注入。因此,死后,婚姻之爱照各人的属灵理性生命而报应各人。此外,凡享有婚姻之爱的报应之人离世后,都会在天堂拥有为他预备好的婚姻,无论他在世时拥有什么样的婚姻。由此得出以下结论:不要看婚姻或淫乱的表象,由此论断某个人是否拥有婚姻之爱。因此,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马太福音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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