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六章 就其人身而言,主单独处于神性真理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倒空的状态;祂与神性良善结合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荣耀的状态
19.⑴主有两种状态:一种被称为倒空的状态,另一种被称为荣耀的状态。
⑵倒空的状态也是在父面前的一种谦卑状态,而荣耀的状态是一种与父合一的状态。
⑶当主处于一种倒空状态,或谦卑状态时,祂向仿佛不在或遥远的父祷告;当处于一种荣耀状态,或合一状态时,祂与父说话时,就是与祂自己说话,完全就像人在重生前后所具有的灵魂和身体的状态。
⑷当主单独处于神性真理时,祂处于一种倒空的状态,因为神性真理能被众地狱或那里的魔鬼攻击,被世人辱骂;因此,当单独处于神性真理时,主能被试探和受苦。
⑸而另一方面,当主处于结合的神性良善时,祂不能被地狱里的魔鬼或世人试探,并受苦,因为神性良善不能被靠近,更不会受到攻击。
⑹主在世时,交替地处于这两种状态。
⑺主不能以其它方式成为公义和救赎。
⑻同样的事发生在一个正被主重生的人身上。
⑼从经历、理性和《圣经》证明这一点。
468.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离婚是指解除婚约,从而彻底分离,并且此后完全可以自由地另娶妻。按照主在马太福音(19:9)中的戒律,这种彻底分离或离婚的唯一理由是淫乱。可参考这一理由的,还包括明显的淫秽;这种淫秽逐出谦逊,使家里充满无耻的迎合,变得不宜居住;这会造成一种整个心智会融入其中的放荡无耻。对此,还要加上包含淫乱,促使妻子犯通奸,从而被休的恶意遗弃(马太福音5:32)。这三个理由是离婚的合法理由,故摆在法官面前的第一个和第三个理由,和摆在这个男人或丈夫自己的判断力面前的第二理由也是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只是奸妇,即妻子仍留在家中。淫乱是离婚的唯一理由,因为它与婚姻之爱的生命直接对立,会将它摧毁到灭绝的地步(参看255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