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章 主耶和华的人身就是“被差到世上的神的儿子”
18.⑴耶和华神通过给自己取得一个人身而把自己差到世上。
⑵从耶和华神成孕的这人身被称为那被“差到世上来的神的儿子”(约翰福音3:17)。
⑶这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和“人子”:因祂里面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而被称为“神的儿子”,也就是“圣言”;因来自祂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人子”,也就是取自圣言的教会的教义。
⑷圣言中所指的不是其他“神的儿子”,而是指生在世上的那个儿子。
⑸单独为一位神的“自永恒所生的神儿子”不是来自《圣经》,也违背被神光照的理性。
⑹这是由尼西亚会议发明和虚构出来的,作为那些想要避开阿里乌及其追随者对主的人身所散布的丑闻而可以前往的庇护所。
⑺被称为使徒教会的初期教会,完全不知道自永恒所生的什么神的儿子。
7.“必须快发生的事”表示肯定发生的事。这从“必须发生的事”和“快”的含义清楚可知:“必须发生的事”是指必然会发生的事;“快”是指肯定和完全(《属天的奥秘》,5284, 6783节)。那些根据字义来看待圣言中的一切的人只知道“快”表示很快;因而在此处,《启示录》预言的事将很快发生。因此,他们还想知道为什么在最后的审判发生之前过去了这么长的时间。但那些知道圣言内义的人不理解“快”,只明白肯定。他们之所以明白“快”表示肯定,是因为快意味着时间,而时间属于自然界;也就是说,快是一个属世的,而非属灵的词语;在圣言中,一切属世的词语都表示与它们相对应的属灵事物;因为圣言内在是属灵的,在字面上则是属世的。这就是为何“快”表示肯定。时间属于自然界,在灵义上表示生命的状态,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HH 162–16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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