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章 主耶和华的人身就是“被差到世上的神的儿子”
18.⑴耶和华神通过给自己取得一个人身而把自己差到世上。
⑵从耶和华神成孕的这人身被称为那被“差到世上来的神的儿子”(约翰福音3:17)。
⑶这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和“人子”:因祂里面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而被称为“神的儿子”,也就是“圣言”;因来自祂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人子”,也就是取自圣言的教会的教义。
⑷圣言中所指的不是其他“神的儿子”,而是指生在世上的那个儿子。
⑸单独为一位神的“自永恒所生的神儿子”不是来自《圣经》,也违背被神光照的理性。
⑹这是由尼西亚会议发明和虚构出来的,作为那些想要避开阿里乌及其追随者对主的人身所散布的丑闻而可以前往的庇护所。
⑺被称为使徒教会的初期教会,完全不知道自永恒所生的什么神的儿子。
287.⒃它们旨在确保从配偶或配偶的亲属那里获得所期待的各种好处,以及减缓失去它们的恐慌情绪。这种情形尤其出现在地位和条件不平等的夫妻之间的婚姻中(对此,参看250节)。如,当一个男人娶了一个富有的妻子,并且妻子把她的钱放到口袋里,或将她的财宝锁在保险箱里时,这种情形就会出现;若她大胆主张丈夫有义务用自己的财产和收入养家糊口,则更是如此。众所周知,这会导致一种强迫的婚姻之爱的仿品。若他所取之妻的父母、亲朋好友身居高位,做赚钱的生意,或从事贸易活动,并能影响他的成功发达,情形也一样。这种情形也会带来一种婚姻之爱的仿品,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事。显然,这两种情形都是由于害怕失去这些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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