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章 主耶和华的人身就是“被差到世上的神的儿子”
18.⑴耶和华神通过给自己取得一个人身而把自己差到世上。
⑵从耶和华神成孕的这人身被称为那被“差到世上来的神的儿子”(约翰福音3:17)。
⑶这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和“人子”:因祂里面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而被称为“神的儿子”,也就是“圣言”;因来自祂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人子”,也就是取自圣言的教会的教义。
⑷圣言中所指的不是其他“神的儿子”,而是指生在世上的那个儿子。
⑸单独为一位神的“自永恒所生的神儿子”不是来自《圣经》,也违背被神光照的理性。
⑹这是由尼西亚会议发明和虚构出来的,作为那些想要避开阿里乌及其追随者对主的人身所散布的丑闻而可以前往的庇护所。
⑺被称为使徒教会的初期教会,完全不知道自永恒所生的什么神的儿子。
452.“有火、有烟、有硫磺,从马的口中出来”表从内在观之,他们的思想和话语里面什么都没有,并且除了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也就是意愿的统我(proprium),以及从这二者所流出的对人自己聪明的骄傲,也就是认知或理解力的统我,和对邪恶并虚假的欲望,也就是总的统我之外,没有任何东西从他们那里发出。
“从它们的口中”表示出于他们的思想和话语;“火”表示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欲(或我欲和物欲),这爱是人意愿的统我(450,468,494节);“烟”表示对人自己的聪明的骄傲,敢就是其认知或理解力的统我,是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发出的,如同烟从火中冒出(422节);“硫磺”表示对邪恶并虚假的欲望,是从这二者所流出的总的统我。然而,这些事不会通过他们的话语而展现在世人面前,但在天上的天使面前就一览无余了;所以我们说,从内在观之,他们就是如此。在以下经文中,“火”表示地狱之爱,“硫磺”表示从这爱经由对人自己聪明的骄傲所流出的欲望:
我必将火与硫磺如雨般降与他。(以西结书38:22)
耶和华要将火与硫磺降与恶人。(诗篇11:6)
耶和华报仇之日;溪河必变为石油,它的尘埃必变为硫磺,它的烟气永远上腾。(以赛亚书34:8-10)
到罗得出所罗玛的那日,就有火与硫磺从天上如雨般降来,人子显现的日子也要这样。(路加福音17:29-30;创世记19:24)
若有人拜兽和他的像,他要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启示录14:9,10)
兽、假先知、魔鬼被扔进烧着硫磺的火湖里。(启示录19:20; 20:10; 21:8)
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使这一堆着起来。(以赛亚书30:33)
遍地有硫磺,有盐卤,有火迹,没有耕种,没有出产,好像所多玛和蛾摩拉的倾覆一样。(申命记29:22,23)
硫磺必被撒在恶人的居所之上。(约伯记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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