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17

17.⑴圣灵是神性发

第四章 临到马利亚身上的“圣灵”神性真理;荫庇她的“至高者的能力”表示神性良善,前者从后者存在

17.⑴圣灵是神性发出,因而是教导、改造、重生和复活的神性真理。

⑵这是耶和华神藉先知所说,并且主自己在世时亲口所说的神性真理。

⑶这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自主出生时就因其成孕而在主里面。后来它超出一切度量,也就是无限地增长,这由停靠在祂身上的耶和华的灵(以赛亚书42:1; 马太福音3:16)来表示。

⑷耶和华的灵被称为“圣灵”,是因为在圣言中,“神圣”论及神性真理。正因如此,从马利亚所生的主的人身被称为“圣”(路加福音1:35);主自己被称为“独圣”(启示录15:4);其他人被称为“圣”不是凭他们自己,而是凭着主。

⑸在圣言中,“至高者”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至高者的能力”(路加福音1:35)表示从神性良善发出的能力。

⑹因此,这两样事物,即临到她身上的“圣灵”和荫庇她的“至高者的能力”表示这两者,即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后者形成灵魂,前者形成身体),以及交流。

⑺因此,在刚出生的主里面的这两者如灵魂和身体那样截然不同,但后来合而为一了。

⑻正如在一个出生,后来重生的人身上所发生的那样。

诠释启示录 #74

74.“祂的脸像日头

74.“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祂的神性之爱,天堂的一切都来自这爱。这从“脸”的含义清楚可知,“脸”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一切良善,因而天堂的一切都来自这爱(《属天的奥秘》,5585, 9306, 9546, 9888节);在圣言中,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耶和华的脸”(AC 10579节)。主凭神性之爱而在天堂显为一轮发光的太阳,天堂的一切都从显为太阳的主而存在并持续存在(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以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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