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四章 临到马利亚身上的“圣灵”神性真理;荫庇她的“至高者的能力”表示神性良善,前者从后者存在
17.⑴圣灵是神性发出,因而是教导、改造、重生和复活的神性真理。
⑵这是耶和华神藉先知所说,并且主自己在世时亲口所说的神性真理。
⑶这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自主出生时就因其成孕而在主里面。后来它超出一切度量,也就是无限地增长,这由停靠在祂身上的耶和华的灵(以赛亚书42:1; 马太福音3:16)来表示。
⑷耶和华的灵被称为“圣灵”,是因为在圣言中,“神圣”论及神性真理。正因如此,从马利亚所生的主的人身被称为“圣”(路加福音1:35);主自己被称为“独圣”(启示录15:4);其他人被称为“圣”不是凭他们自己,而是凭着主。
⑸在圣言中,“至高者”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至高者的能力”(路加福音1:35)表示从神性良善发出的能力。
⑹因此,这两样事物,即临到她身上的“圣灵”和荫庇她的“至高者的能力”表示这两者,即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后者形成灵魂,前者形成身体),以及交流。
⑺因此,在刚出生的主里面的这两者如灵魂和身体那样截然不同,但后来合而为一了。
⑻正如在一个出生,后来重生的人身上所发生的那样。
409.⒅正因如此,这爱既在彼此相爱的夫妻里面,也在彼此不相爱的夫妻里面。换句话说,这爱在属世夫妻当中和属灵夫妻当中差不多。然而,属灵夫妻拥有婚姻之爱,而属世夫妻只有表面或模仿的婚姻之爱。尽管如此,对孩子的爱和婚姻之爱仍行如一体,这是因为婚姻之爱,连同与其同在的对繁衍的爱,自创造时就被植入每个女人。对繁衍的爱指向并集中于所繁衍的后代,并从女人传给男人,如前所述(393节)。正因如此,在夫妻之间没有婚姻之爱的家庭,婚姻之爱仍存在于妻子里面,她由此在某种程度上与她的丈夫有某种外在联结。也正因如此,连妓女也爱自己的孩子。因为自创造时就被植入灵魂,并以种族繁衍为目的之物是不可磨灭和不可除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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