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四章 临到马利亚身上的“圣灵”神性真理;荫庇她的“至高者的能力”表示神性良善,前者从后者存在
17.⑴圣灵是神性发出,因而是教导、改造、重生和复活的神性真理。
⑵这是耶和华神藉先知所说,并且主自己在世时亲口所说的神性真理。
⑶这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自主出生时就因其成孕而在主里面。后来它超出一切度量,也就是无限地增长,这由停靠在祂身上的耶和华的灵(以赛亚书42:1; 马太福音3:16)来表示。
⑷耶和华的灵被称为“圣灵”,是因为在圣言中,“神圣”论及神性真理。正因如此,从马利亚所生的主的人身被称为“圣”(路加福音1:35);主自己被称为“独圣”(启示录15:4);其他人被称为“圣”不是凭他们自己,而是凭着主。
⑸在圣言中,“至高者”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至高者的能力”(路加福音1:35)表示从神性良善发出的能力。
⑹因此,这两样事物,即临到她身上的“圣灵”和荫庇她的“至高者的能力”表示这两者,即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后者形成灵魂,前者形成身体),以及交流。
⑺因此,在刚出生的主里面的这两者如灵魂和身体那样截然不同,但后来合而为一了。
⑻正如在一个出生,后来重生的人身上所发生的那样。
第7章 贞洁和不贞洁
138.在此之所以讨论贞洁和不贞洁,是因为我仍在详细阐述婚姻之爱的门槛处,除非在某种程度上看到它的反面,也就是不贞洁,否则,只能隐约模糊地了解婚姻之爱的详情;当把贞洁与不贞洁放在一起描述时,这可在一定程度或阴影中看出来。事实上,贞洁无非是将不贞洁从贞洁中剔除,故现在论述贞洁和不贞洁。与贞洁完全对立的不贞洁将在本书第二部分予以论述,这一部分的标题是“出于淫乱之爱的疯狂快感”,该部分全面描述了它及其种类。与此同时,我将按以下顺序清楚阐明何为贞洁,何为不贞洁,以及它们适用于谁:
⑴贞洁和不贞洁仅适用于婚姻和涉及婚姻的事。
⑵贞洁只适用于一夫一妻的婚姻,或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婚姻。
⑶唯有基督徒的婚姻才是贞洁的。
⑷真正的婚姻之爱是贞洁本身。
⑸婚姻真爱的一切快乐,甚至最表层的快乐,都是贞洁的。
⑹对那些通过主变得属灵之人而言,婚姻之爱会越来越纯净,变得贞洁。
⑺只有出于宗教信仰彻底弃绝淫行,才能实现婚姻的贞洁。
⑻贞洁不适用于小孩、男孩和女孩,也不适用于尚未感受到内心萌动的两性情爱的少男少女。
⑼贞洁不适用于天生的阉人或被阉之人。
⑽贞洁不适用于那些不认为通奸是违背宗教信仰的罪恶之人,更不适用于那些不认为通奸对社会有害之人。
⑾贞洁不适用于那些唯因种种外在理由弃绝通奸之人。
⑿贞洁不适用于那些认为婚姻是不贞洁之人。
⒀贞洁不适用于那些发誓永远独身而放弃婚姻之人,除非对真正婚姻生活的热爱仍存留在他们里面。
⒁婚姻状态好于独身状态。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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