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四章 临到马利亚身上的“圣灵”神性真理;荫庇她的“至高者的能力”表示神性良善,前者从后者存在
17.⑴圣灵是神性发出,因而是教导、改造、重生和复活的神性真理。
⑵这是耶和华神藉先知所说,并且主自己在世时亲口所说的神性真理。
⑶这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自主出生时就因其成孕而在主里面。后来它超出一切度量,也就是无限地增长,这由停靠在祂身上的耶和华的灵(以赛亚书42:1; 马太福音3:16)来表示。
⑷耶和华的灵被称为“圣灵”,是因为在圣言中,“神圣”论及神性真理。正因如此,从马利亚所生的主的人身被称为“圣”(路加福音1:35);主自己被称为“独圣”(启示录15:4);其他人被称为“圣”不是凭他们自己,而是凭着主。
⑸在圣言中,“至高者”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至高者的能力”(路加福音1:35)表示从神性良善发出的能力。
⑹因此,这两样事物,即临到她身上的“圣灵”和荫庇她的“至高者的能力”表示这两者,即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后者形成灵魂,前者形成身体),以及交流。
⑺因此,在刚出生的主里面的这两者如灵魂和身体那样截然不同,但后来合而为一了。
⑻正如在一个出生,后来重生的人身上所发生的那样。
874.启20:15.“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表那些没有照主圣言中的诫命生活,也不信主的人被判罚。“生命册”表示圣言,“照生命册受审判”表示照着圣言真理受审判(参看256, 259, 295, 303, 309, 317, 324, 330节);除了照主圣言中的诫命而生活并信主者之外,“生命册”上找不到其他任何人。因此,所表示的是这一切。凡不照主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的人的,皆被判罚,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48)
凡不信主的,皆被判罚;主在约翰福音中还教导说: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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