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四章 临到马利亚身上的“圣灵”神性真理;荫庇她的“至高者的能力”表示神性良善,前者从后者存在
17.⑴圣灵是神性发出,因而是教导、改造、重生和复活的神性真理。
⑵这是耶和华神藉先知所说,并且主自己在世时亲口所说的神性真理。
⑶这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自主出生时就因其成孕而在主里面。后来它超出一切度量,也就是无限地增长,这由停靠在祂身上的耶和华的灵(以赛亚书42:1; 马太福音3:16)来表示。
⑷耶和华的灵被称为“圣灵”,是因为在圣言中,“神圣”论及神性真理。正因如此,从马利亚所生的主的人身被称为“圣”(路加福音1:35);主自己被称为“独圣”(启示录15:4);其他人被称为“圣”不是凭他们自己,而是凭着主。
⑸在圣言中,“至高者”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至高者的能力”(路加福音1:35)表示从神性良善发出的能力。
⑹因此,这两样事物,即临到她身上的“圣灵”和荫庇她的“至高者的能力”表示这两者,即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后者形成灵魂,前者形成身体),以及交流。
⑺因此,在刚出生的主里面的这两者如灵魂和身体那样截然不同,但后来合而为一了。
⑻正如在一个出生,后来重生的人身上所发生的那样。
17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处于主的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因而拥有天堂的生命在里面的人必被接受。“认名”就是承认某人的品质,这从前面(81, 122节)所论述的“名”的含义可以证实。“父”表神性良善,“天使”表神性真理,二者皆出于主。在福音书的圣言中,主常提到“父”,无论何处,“父”均表示耶和华,主在父里面,从父而来,父在主里面,决非表示与主分离的任何神性。事实就是如此,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两本书中有大量说明。主自己就是“父”(参看该书21, 960节)。主之所以提及“父”,是因为就属灵之义而言,“父”表良善,“父神”表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当有人在圣言中读到“父”时,天使从不将其理解任何其它事物,也无法理解为其它事物,因为在天堂,除了主以外,没有人知道任何父,说他们从他而生,称他们是他的子女和继承人;这就是主所说的那些话(即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的意思(马太福音23:9)。由此明显可知,“在父前认他的名”表他们将被接到那些处于主的神性良善之人当中。“天使”之所以表示那些处于主的神性真理之人,抽象而言,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天使就是来自主而与他们同在的神性真理中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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