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17

17.⑴圣灵是神性发

第四章 临到马利亚身上的“圣灵”神性真理;荫庇她的“至高者的能力”表示神性良善,前者从后者存在

17.⑴圣灵是神性发出,因而是教导、改造、重生和复活的神性真理。

⑵这是耶和华神藉先知所说,并且主自己在世时亲口所说的神性真理。

⑶这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自主出生时就因其成孕而在主里面。后来它超出一切度量,也就是无限地增长,这由停靠在祂身上的耶和华的灵(以赛亚书42:1; 马太福音3:16)来表示。

⑷耶和华的灵被称为“圣灵”,是因为在圣言中,“神圣”论及神性真理。正因如此,从马利亚所生的主的人身被称为“圣”(路加福音1:35);主自己被称为“独圣”(启示录15:4);其他人被称为“圣”不是凭他们自己,而是凭着主。

⑸在圣言中,“至高者”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至高者的能力”(路加福音1:35)表示从神性良善发出的能力。

⑹因此,这两样事物,即临到她身上的“圣灵”和荫庇她的“至高者的能力”表示这两者,即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后者形成灵魂,前者形成身体),以及交流。

⑺因此,在刚出生的主里面的这两者如灵魂和身体那样截然不同,但后来合而为一了。

⑻正如在一个出生,后来重生的人身上所发生的那样。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87

SS87.这同样适用

SS87.这同样适用于其它词,如凡提到“欢喜”的地方,也会提到“快乐”:

看哪,人倒欢喜快乐,宰牛。(以赛亚书22:13)

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避。(以赛亚书35:10; 51:11)

欢喜快乐从我们神的家被剪除了。(约珥书1:16)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 25:10)

十月的禁食必变为犹大家的欢喜和快乐。(撒迦利亚书8:19)

求你使我们快乐,好叫我们终日都欢喜。(诗篇90:14–15)

你们要以耶路撒冷为快乐,以她为欢喜。(以赛亚书66:10)

以东的女儿哪,只管欢喜快乐。(耶利米哀歌4:21)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诗篇96:11)

求你使我听见欢喜和快乐。(诗篇51:8)

在锡安必有欢喜、快乐、称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你必快乐,许多人因祂出世必欢喜。(路加福音1:14)

我必使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 16:9; 25:10)

在这地方必听见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33:10–11)

还有其它经文。

经上之所以一起提到“欢喜”和“快乐”,是因为“欢喜”论及良善,“快乐”论及真理;或说“欢喜”论及爱,“快乐”论及智慧。事实上,欢喜属乎心,快乐属乎灵魂,或说欢喜属乎意愿,快乐属乎理解力。这些词也包含主与教会的一个婚姻,这一点从经上的话明显看出来: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7:34; 16:9; 25:10; 33:10–11)

主是“新郎”,教会是“新妇”。主是新郎(可参看马太福音9:15; 马可福音2:19–20; 路加福音5:34–35);教会是新妇(启示录21:2, 9; 22:17)。这就是为何施洗约翰论到耶稣说:

娶新妇的是新郎(约翰福音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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