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16

16.⑴在《圣经》中

第三章 这神性真理由“成了肉身的圣言”(约翰福音1章)?来表示

16.⑴在《圣经》中,圣言表示各种事物;例如,它表示一个真实存在的事物,也表示心智的思维,因而表示言语。

⑵首先,它表示从神的口中存在并发出的一切事物,因而表示神性真理,然后衍生地表示《圣经》,因为那里的神性真理在其本质和形式中。正因如此,《圣经》以“圣言”这一个词来称呼。

⑶十诫的“十句话”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神性真理。

⑷因此,“圣言”表示主救赎主和救主,因为那里的一切事物都来自祂,因而是祂自己。

⑸从这些事可以看出,起初与神同在,就是神,在世界以先就与神同在的“圣言”表示神性真理;神性真理在创世之前就在耶和华里面,创世之后则来自耶和华,最后是耶和华在时间中给自己所取的神性人身;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也就是成了人。

⑹实体圣言只是神性真理。

注:实体圣言(The Hypostatic Word)。子不能自称神,因而自称父。没有如当今教会的教义所宣称的永恒的神儿子降临,因为很明显(译注:以下的祂指的是当今教会所说的永恒的神儿子):

(1)祂不能称祂为祂的父。

(2)祂也不能说,父的一切都是祂的。

(3)不能说,看见祂的,就是看见了父。

(4)在祂受洗和变像时,父神不能说,这是我的爱子(马太福音3:17; 17:5)。此外还有旧约圣言中关于主降临的大量经文,都收集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6节)中;那里说,耶和华会降临。

婚姻之爱 #333

333.⑴唯有与一位

333.⑴唯有与一位妻子,真正的婚姻之爱,随之真正的婚姻友谊、信任、性能力,以及使二人成为一体的那种心智联结才能存在。我在前面数次指出,如今,真正的婚姻之爱如此罕见,以致人们普遍不知道它的存在。然而,我已经证明,它的确存在(参看有关该主题的第4章,以及随后章节的各个地方)。此外,谁不知道有这样一种爱情存在:它在卓越和快乐上远远胜过其它一切爱,以致它们相对来说微不足道?经验表明,爱情超越自我之爱、尘世之爱,甚至超越对生命的爱。古往今来,渴望并乞求某个女人成为自己新娘的男人,不是有屈膝下跪,将她奉为女神,对她百依百顺,如同最卑微的仆人的吗?这说明爱情超越自我之爱。古往今来,渴望并乞求某个女人成为自己新娘的男人,倘若拥有财富,不是有视它们,甚至视巨额财富如无物,为之挥金如土的吗?这说明爱情超越尘世之爱。古往今来,渴望并乞求某个女人成为自己新娘的男人,若对方没有答应他们的乞求,不是有视生命如草芥,痛苦得要死的吗?以下事实见证了这一点:许多情敌会决斗至死。这说明爱情超越对生命的爱。古往今来,渴望并乞求某个女人成为自己新娘的男人,不是有因遭到拒绝而发疯的吗?

从这爱在许多人当中开始的方式,谁不能理性推论出,这爱因其本质而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远远胜过其它一切爱?人的灵魂就在它里面,并向他所渴望、乞求的这个女人许下永恒祝福的诺言。除了他已经把自己的灵魂和内心献给一个女人外,无论往何处寻找,谁能看出任何其它原因?事实上,一个陷入爱河的男人在这种状态下,即便有机会从所有女性中挑选最高贵、最富有、最漂亮的女人,也会放弃这个机会,坚持自己所选的那一位,因为他的心唯独属于她。亲爱的读者,说了这么多,是为了叫你们承认,具有这种超越品质的婚姻之爱是存在的;并且当唯独爱整个异性当中的一位女人时,它就会存在。

理解力若得到充分培育,能敏锐看出事物之间的联系,难道不能由此推论出,若爱者发自灵魂和至内在持之以恒地爱着同一个女人,就会获得他在同意之前,以及同意之时所许下的永恒祝福?前面已说明,他若靠近主,并在祂的引导下过一种真正的宗教生活,就会实实在在获得它们。除了主以外,谁还能从高处进入人的生命,赐下内在的天上喜乐,并把它们依次传到随后的各个阶段?当祂同时也赐下持续不断的性能力时,更是如此。仅仅因为这样的爱不在自己身上,或不在这个或那个人身上就断定它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这种结论是站不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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