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16

16.⑴在《圣经》中

第三章 这神性真理由“成了肉身的圣言”(约翰福音1章)?来表示

16.⑴在《圣经》中,圣言表示各种事物;例如,它表示一个真实存在的事物,也表示心智的思维,因而表示言语。

⑵首先,它表示从神的口中存在并发出的一切事物,因而表示神性真理,然后衍生地表示《圣经》,因为那里的神性真理在其本质和形式中。正因如此,《圣经》以“圣言”这一个词来称呼。

⑶十诫的“十句话”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神性真理。

⑷因此,“圣言”表示主救赎主和救主,因为那里的一切事物都来自祂,因而是祂自己。

⑸从这些事可以看出,起初与神同在,就是神,在世界以先就与神同在的“圣言”表示神性真理;神性真理在创世之前就在耶和华里面,创世之后则来自耶和华,最后是耶和华在时间中给自己所取的神性人身;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也就是成了人。

⑹实体圣言只是神性真理。

注:实体圣言(The Hypostatic Word)。子不能自称神,因而自称父。没有如当今教会的教义所宣称的永恒的神儿子降临,因为很明显(译注:以下的祂指的是当今教会所说的永恒的神儿子):

(1)祂不能称祂为祂的父。

(2)祂也不能说,父的一切都是祂的。

(3)不能说,看见祂的,就是看见了父。

(4)在祂受洗和变像时,父神不能说,这是我的爱子(马太福音3:17; 17:5)。此外还有旧约圣言中关于主降临的大量经文,都收集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6节)中;那里说,耶和华会降临。

婚姻之爱 #306

306.⑽当订婚期结

306.⑽当订婚期结束时,应举行婚礼。有些仪式纯粹是例行公事,但有些同时也是必不可少的;婚礼就属于后一类。以下理由将证实,婚礼属于必不可少的那一类,应通过仪式和正式庆祝公之于众:

①婚礼标志着始于订婚的前一个状态的结束;该状态主要是灵的状态,是通过婚姻被引入的随后状态的开始;随后的状态既是灵的状态,同时也是身体的状态。因为这时,灵融入身体,并在此起作用。因此,自这天起,新郎和新娘就脱去订婚的状态和名称,披上丈夫和妻子的状态和名称,成为床上配偶。

②婚礼就是引入并融入一个新的状态,这使得少女变成妻子,少男变成丈夫,他们二人便成为一体。当爱将他们在最低层联结起来时,这一切就会实现。我在前面章节已说明,婚姻实实在在将一个少女变成一个妻子,将一个少男变成一个丈夫;还说明,婚姻将两个人连合为一个人的形式,以致他们不再是两个,乃是一体的了。

③婚礼是通向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彻底分离的起点。当一个配偶的爱通过充分结合的机会而限定并专注于另一个配偶的爱时,这一切就实现了。

④婚礼看上去似乎只是这两种状态之间的间隔,以至于只是一道可忽略的程序。殊不知,婚礼还包含这样一种必不可少的元素,即:此时,刚才所描述的新状态要通过一个约才能进入,双方必须当着见证人的面宣布同意;而且这同意必须由牧师祝圣,此外还有其它使其牢固确立的方法。由于婚礼包含这样一种必不可少的元素,并且只有婚礼过后,婚姻才是合法的,所以在天上,婚礼也要庆祝(参看2127-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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