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三章 这神性真理由“成了肉身的圣言”(约翰福音1章)?来表示
16.⑴在《圣经》中,圣言表示各种事物;例如,它表示一个真实存在的事物,也表示心智的思维,因而表示言语。
⑵首先,它表示从神的口中存在并发出的一切事物,因而表示神性真理,然后衍生地表示《圣经》,因为那里的神性真理在其本质和形式中。正因如此,《圣经》以“圣言”这一个词来称呼。
⑶十诫的“十句话”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神性真理。
⑷因此,“圣言”表示主救赎主和救主,因为那里的一切事物都来自祂,因而是祂自己。
⑸从这些事可以看出,起初与神同在,就是神,在世界以先就与神同在的“圣言”表示神性真理;神性真理在创世之前就在耶和华里面,创世之后则来自耶和华,最后是耶和华在时间中给自己所取的神性人身;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也就是成了人。
⑹实体圣言只是神性真理。
注:实体圣言(The Hypostatic Word)。子不能自称神,因而自称父。没有如当今教会的教义所宣称的永恒的神儿子降临,因为很明显(译注:以下的祂指的是当今教会所说的永恒的神儿子):
(1)祂不能称祂为祂的父。
(2)祂也不能说,父的一切都是祂的。
(3)不能说,看见祂的,就是看见了父。
(4)在祂受洗和变像时,父神不能说,这是我的爱子(马太福音3:17; 17:5)。此外还有旧约圣言中关于主降临的大量经文,都收集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6节)中;那里说,耶和华会降临。
109.天使取出第六张纸,从中读到如下内容:“我们这一组同胞认真考虑了产生婚姻之爱的因素,达成两点共识:其中一个是子女的正确教育,另一个是明确的继承权。我们之所以选出这两个因素,是因为它们都指向并关注一个目标,即公共利益。这个目标通过婚姻来保障,因为通过婚姻之爱所孕育和生出的子女是父母的正统后代。父母之爱因他们的合法血缘关系而加深,作为这爱的对象,他们被抚养成为父母财产的继承人,无论属灵的还是属世的。凭理性不难看出,公共利益建立在子女的正确教育和明确的继承权上。既有两性情爱,也有婚姻之爱。婚姻之爱看似和两性情爱一样,其实截然不同。这一种爱和另一种爱不在一个层面上,而是这一种在另一种里面,并且,在内之物比在外之物更珍贵。我们发现,婚姻之爱自创造时就存在于两性情爱里面,隐藏其中,犹如杏仁藏于杏壳。因此,当婚姻之爱从它的外壳,也就是两性情爱中破壳而出时,它在天使眼里闪耀如绿宝石,或月光石。这是因为,整个人类的福祉,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公共利益,被刻在了婚姻之爱上。这就是我们对这爱之源头的判断。至于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我们认真讨论后得出以下结论:这源头就是婚姻之爱从两性情爱中的退出和分离。实现这种退出和分离在丈夫那一方要靠智慧,在妻子那一方则靠对她丈夫智慧的爱。因为两性情爱是人和动物所共享的,而婚姻之爱却是人类所特有的。所以,婚姻之爱从两性情爱中退出和分离到什么程度,人就在什么程度上成为一个人,而非动物。人从他的爱获得活力或性能力,动物从它的爱获得活力或性能力。”这张纸标注的字母是G(德国)。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