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二章 耶和华神在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方面降临,并在童女马利亚里面给自己取得一个人身
15.⑴耶和华神给自己取得一个人身,是为了在日期满足的时候,祂可以成为救赎主和救主。
⑵祂凭那时祂在人身方面所披上的公义而成为救赎主。
⑶若不藉着神性真理,祂就无法成为公义,因而无法成为救赎主和救主,因为被造的一切事物从起初都是藉着神性真理被造的。
⑷神性真理能与众地狱争战,能被试探、亵渎、辱骂和受苦。
⑸但这对神性良善来说是不可能的,对神来说也是不可能的,除非在一个按照神性秩序孕育和出生的人身里面。
⑹因此,耶和华神在神性真理方面降临,并给自己取得一个人身。
⑺这与《圣经》一致,与在那里并来自它的被光照的理性也一致。
890.启21:7.“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表那些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也就是魔鬼,并且当受到巴比伦人和龙们的试探时没有屈服的人将进入天堂,在那里住在主里面,主也住在他们里面。“得胜的”在此表示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也就是魔鬼,并且当受到巴比伦人和龙们的试探时不会屈服。之所以说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也就是战胜魔鬼,是因为“魔鬼”表示一切邪恶。“承受这些为业”表示进入天堂,并拥有那里来自主的良善,从而进入来自主并属于主的良善,如儿子和继续者那样,天堂因此被称为“产业”(马太福音19:29;25:34)。“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表示在天上,他们将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如前所述(882, 883节),那里有同样的话,只是那里说“他们要作祂的子民;祂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那些直接靠近主的人之所以成为祂的儿子,是因为他们从主新生,也就是重生,主因此称祂的门徒为“儿子”(约翰福音12:36;13:3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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