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二章 耶和华神在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方面降临,并在童女马利亚里面给自己取得一个人身
15.⑴耶和华神给自己取得一个人身,是为了在日期满足的时候,祂可以成为救赎主和救主。
⑵祂凭那时祂在人身方面所披上的公义而成为救赎主。
⑶若不藉着神性真理,祂就无法成为公义,因而无法成为救赎主和救主,因为被造的一切事物从起初都是藉着神性真理被造的。
⑷神性真理能与众地狱争战,能被试探、亵渎、辱骂和受苦。
⑸但这对神性良善来说是不可能的,对神来说也是不可能的,除非在一个按照神性秩序孕育和出生的人身里面。
⑹因此,耶和华神在神性真理方面降临,并给自己取得一个人身。
⑺这与《圣经》一致,与在那里并来自它的被光照的理性也一致。
236.启4:5.“有闪电,雷轰,响声,从宝座中发出”表示来自主的光照、感知和教导。“闪电”因炫目的闪光而表示光照,“雷轰”因震耳的霹雳声而表示感知;当这两者表示光照和感知时,“响声或声音”就表示教导。这些现象看上去是“从宝座中”发出的,因为它们是从人子,或圣言方面的主那里发出的,一切光照、感知和教导都通过圣言从主而来。在圣言的其它地方,“闪电、雷轰、响声或声音”具有相同的含义,如以下经文,诗篇:
你曾用你的膀臂赎了你的民;天空发出响声;雷声进入世界;闪电照亮世界。(诗篇77:15, 17-18)
又:
耶和华的闪电照亮世界。(诗篇97:4)
又:
你在急难中呼求我,我搭救了你;我在隐密处用雷回答了你。(诗篇81:7)
启示录:
我听见一大群人的声音,像大雷的声音,说,哈利路亚,因为主我们的神,全能者掌王权了。(启示录19:6)
由于“闪电、雷轰、响声或声音”表示光照、感知和教导,所以当耶和华降临西乃山,颁布律法时,有雷轰和响声(出埃及记19:16)。当有声音从天上传给主时,它听上去像“打雷”(约翰福音12:28-29)。由于雅各和约翰代表仁爱及其作为,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都来自这些,所以主叫他们半尼其,就是雷子(马可福音3:17)。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闪电、雷轰、响声或声音”表示类似事物:
我从四活物那里听见一个声音,如同雷声。(启示录6:1)
我听见有声音从天上来,像大雷的声音。(启示录14:2)
当天使把香炉倒在地上时,就有雷轰、响声、闪电。(启示录8:5)
当天使大声呼喊时,就有七雷发声。(启示录10:3-4)
当神的殿在天上开了时,就有闪电,响声,雷轰。(启示录11:19; 在别的地方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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