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15

15.⑴耶和华神给自

第二章 耶和华神在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方面降临,并在童女马利亚里面给自己取得一个人身 

15.⑴耶和华神给自己取得一个人身,是为了在日期满足的时候,祂可以成为救赎主和救主。

⑵祂凭那时祂在人身方面所披上的公义而成为救赎主。

⑶若不藉着神性真理,祂就无法成为公义,因而无法成为救赎主和救主,因为被造的一切事物从起初都是藉着神性真理被造的。

⑷神性真理能与众地狱争战,能被试探、亵渎、辱骂和受苦。

⑸但这对神性良善来说是不可能的,对神来说也是不可能的,除非在一个按照神性秩序孕育和出生的人身里面。

⑹因此,耶和华神在神性真理方面降临,并给自己取得一个人身。

⑺这与《圣经》一致,与在那里并来自它的被光照的理性也一致。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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