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14

14.⑴无论整体还是

第一章 耶和华神里面有具有相同本质的两样事物,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或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

14.⑴无论整体还是个体,两个世界,即灵界和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与爱和智慧,或良善和真理有关,因为神,宇宙的创造者和建立者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或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

⑵正如人里面的一切事物,无论整体还是个体,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因为意愿是良善或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或真理的容器。

⑶也正如宇宙中的一切事物就存在和持续存在而言,都与热和光有关;灵界的热本质上是爱,灵界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自然界的热和光对应于灵界的爱和智慧。

⑷正因如此,教会中的一切事物都与仁和信有关,因为仁是良善,信是真理。

⑸因此,先知圣言有两种表达方式;其中一种与良善有关,一种与真理有关;因此,它们与耶和华神有关,耶和华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

⑹在旧约圣言中,“耶和华”表示神性存在,也就是神性良善,“神”表示神性实存,也就是神性真理;“耶和华神”表示这两者;“耶稣基督”同样表示这两者。

⑺照着良善与真理结合的量和质,良善是良善,真理是真理。

⑻良善通过真理存在;因此,真理是良善的形式,因而是良善的品质。

婚姻之爱 #400

400.⑿该气场依次

400.⑿该气场依次从目的经由原因发展到结果,周而复始;创造由此被维持在所预见和规定的状态。宇宙中的一切运作都从目的经由原因发展到结果。这三者本身是不可分割的,尽管它们在观念上看似分离。然而,即便在观念上,目的若不同时关注所预期的结果,就什么也不是。除非有一个原因支持、展望并联结目的和结果,否则,目的和结果这二者同样什么都不是。

这样一个过程,就像意愿、理解和行为那样,被铭刻在每个人身上,无论总体还是每个细节。在人里面,一切目的都属于意愿,一切原因都属于理解,一切结果都属于行为。同样,一切目的都属于爱,一切原因作为达到目的方法都属于智慧,由此而来的一切结果都属于功用。原因在于,爱的容器是意愿,智慧的容器是理解,功用的容器是行为。因此,由于在人里面,运作,无论总体还是每个细节,都从意愿经由理解发展到行为,所以它们也从爱经由智慧发展到功用;不过,这里的智慧是指属于判断和思维的一切。显然,这三者在结果中为一。它们还在先于结果的人的观念中成为一体,这一点可通过以下事实来理解:在实际的结果中,能介入的仅仅是执行;因为在心智中,目的从意愿发出,为自己在理解中产生一个原因,并在那里将一个意图摆在自己面前;一个意图就是一个实现之前的行为。正因如此,智者,以及主都将意图视为行为。

凡有理性的人,谁看不出,或一听闻谁不承认,这三者是从某个第一因流出的?这第一因就是,爱、智慧和功用不断从主,宇宙的创造者和维护者那里发出,并且这三者是作为一体发出的?你若能,请告诉我,它们还能出自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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